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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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5-18 15: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SG0112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3〕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为申请农发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100%,招标人为巴彦县鸿源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巴彦县龙庙镇双兴村。

2.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3.0808公顷。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98779.74平方米,其中生产猪舍86431.69平方米,附属用房12348.05平方米。环保建筑物设施占地面积62722平方米,粪污处理量740立方米/日。

2.4项目投资:本项目工程施工(建安工程费)投资为18616.01万元,设计部分投资为200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56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

设计: (略) 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级注册建筑师(如为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2.4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

3.2.5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其余人员按工程实际情况自行配备,要求不少于5人,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部分: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http://**)”、“信用黑龙江(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网址:http://**)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失信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牵头单位网上报名即可,具体操作可以参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的操作手册)。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8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8日8时3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微

电话:*

招标人:巴彦县鸿源 (略)

联系人:计晓峰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九思 (略)

地址: (略) (略) 松北区世茂大道华润欢乐颂2栋3层3G098号

联系人:佟先生

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5-18 15: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SG0112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3〕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为申请农发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100%,招标人为巴彦县鸿源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巴彦县龙庙镇双兴村。

2.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3.0808公顷。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98779.74平方米,其中生产猪舍86431.69平方米,附属用房12348.05平方米。环保建筑物设施占地面积62722平方米,粪污处理量740立方米/日。

2.4项目投资:本项目工程施工(建安工程费)投资为18616.01万元,设计部分投资为200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56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

设计: (略) 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级注册建筑师(如为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2.4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

3.2.5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其余人员按工程实际情况自行配备,要求不少于5人,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部分: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http://**)”、“信用黑龙江(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网址:http://**)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失信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牵头单位网上报名即可,具体操作可以参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的操作手册)。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8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8日8时3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微

电话:*

招标人:巴彦县鸿源 (略)

联系人:计晓峰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九思 (略)

地址: (略) (略) 松北区世茂大道华润欢乐颂2栋3层3G098号

联系人:佟先生

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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