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土建零星工程施工项目
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土建零星工程施工项目
(略) (略)
土建零星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22-01-2023-01GC-0008
1.招标条件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日常生产运营管理现场维护需要,确保高效、合规的实施安全环保隐患整改、零星修缮等零星工程施工。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自行完成对项目实施的现场踏勘及施工服务方案的论证确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土建零星工程施工
2.2工程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通江西路1号
2.3工程内容:由投标人在招标人厂区内,
对道路、房屋、水池、水沟、电缆沟、绿化等构建物和设施进行零星的维护、整改、修缮及零星建筑工程施工。
3.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具体以竞争性比选文件为准)
3.1
本项目承包期内,在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包括不限于:现场勘察、提交施工方案、土建工程施工等,并按招标人要求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项目施工承包工程实行全部包工包料。
3.2本项目总费用在¥96万元以内,单项委托工程决算费用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价下浮结算(下浮费率:10万元以内不低于15%、10万元以上不低于18%)。
3.3本项目工程承包期为2023年06月-2024年06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供应商为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条件: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业绩要求:自2021年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请投标人于2023年05月19日起~05月25日止,上午09:00至下午17:00(双休日除外),
完成对招标人项目实施现场的踏勘及施工服务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确立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略) 综合部 报名并免费领取竞争性比
选招标文件。
6.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递交
(略) (略)
土建零星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22-01-2023-01GC-0008
1.招标条件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日常生产运营管理现场维护需要,确保高效、合规的实施安全环保隐患整改、零星修缮等零星工程施工。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自行完成对项目实施的现场踏勘及施工服务方案的论证确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土建零星工程施工
2.2工程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通江西路1号
2.3工程内容:由投标人在招标人厂区内,
对道路、房屋、水池、水沟、电缆沟、绿化等构建物和设施进行零星的维护、整改、修缮及零星建筑工程施工。
3.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具体以竞争性比选文件为准)
3.1
本项目承包期内,在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包括不限于:现场勘察、提交施工方案、土建工程施工等,并按招标人要求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项目施工承包工程实行全部包工包料。
3.2本项目总费用在¥96万元以内,单项委托工程决算费用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价下浮结算(下浮费率:10万元以内不低于15%、10万元以上不低于18%)。
3.3本项目工程承包期为2023年06月-2024年06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供应商为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条件: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业绩要求:自2021年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请投标人于2023年05月19日起~05月25日止,上午09:00至下午17:00(双休日除外),
完成对招标人项目实施现场的踏勘及施工服务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确立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略) 综合部 报名并免费领取竞争性比
选招标文件。
6.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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