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冀屯镇人民政府辉县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导磁共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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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冀屯镇人民政府辉县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导磁共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冀屯镇人 (略) (略) 超导磁共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略) 超导磁共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冀屯镇人民 (略) (略) 超导磁共振采购项目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辉交采2023DZB015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超导磁共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680万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略) (略) 自筹资金,已落实

5.3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5.4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销(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上述对制造商的相应资质要求;

3.3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3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供应商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8点30分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3、加密电子响应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5日8点3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

3、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03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冀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智勇

电话:*

地址: (略) 冀屯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李丹丹

电话:*

地址: (略) 凤泉区西玛大道55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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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3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略) 超导磁共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冀屯镇人民 (略) (略) 超导磁共振采购项目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辉交采2023DZB015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超导磁共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680万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略) (略) 自筹资金,已落实

5.3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5.4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销(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上述对制造商的相应资质要求;

3.3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3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供应商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8点30分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3、加密电子响应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5日8点3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

3、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03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冀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智勇

电话:*

地址: (略) 冀屯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李丹丹

电话:*

地址: (略) 凤泉区西玛大道55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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