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公安局刑科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固原市公安局刑科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刑科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5日10: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00
开标地点 (略) 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
预算金额¥1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佳梅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与古雁街十字路口向西12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4-*
代理机构名称联创基石(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北安小区46号楼8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GY)*

项目编号:D*-*87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刑科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
(略) 公安局刑科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其他医疗设备1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0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3)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1个小时,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26 00:00:00 至2023-06-01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1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项目回执单,将项目回执单(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联创基石(宁夏) (略) *@*63邮箱。(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回复到邮箱)。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与古雁街十字路口向西120米
联系方式: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联创基石(宁夏)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北安小区46号楼8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国志
电话:0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吴佳梅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回执单.docx

代理机构 :联创基石(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3-05-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刑科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5日10: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00
开标地点 (略) 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
预算金额¥1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佳梅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与古雁街十字路口向西12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4-*
代理机构名称联创基石(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北安小区46号楼8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GY)*

项目编号:D*-*87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刑科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
(略) 公安局刑科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其他医疗设备1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0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3)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1个小时,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26 00:00:00 至2023-06-01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1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项目回执单,将项目回执单(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联创基石(宁夏) (略) *@*63邮箱。(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回复到邮箱)。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与古雁街十字路口向西120米
联系方式: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联创基石(宁夏)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北安小区46号楼8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国志
电话:0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吴佳梅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回执单.docx

代理机构 :联创基石(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3-05-25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