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沈阳工厂仓储部和生产车间叉车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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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沈阳工厂仓储部和生产车间叉车租赁招标公告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沈阳工厂仓储部和生产车间叉车租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发表于: [2023-05-30]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 (略) 组织进行 沈阳工厂仓储部和生产车间叉车租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主体: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沈阳工厂仓储部和生产车间叉车租赁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沈阳工厂

(四)项目编号:HS-JTJC-2023-294

(五)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不可偏离)

服务期限

(不可负偏离)

1

沈阳工厂仓储部和生产车间叉车租赁服务

1.响应人向采购人提供性能良好、行驶手续完备的电动叉车6台(1.5T以上);

2.响应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关的合格资质(车辆年检合格证、保险单等),并须保证由符合相应资质的特种车辆完成采购人的相关服务;

3.采购人有权根据季节、具体销售等情况调整和分配特种车辆作业时间段,响应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根据要求调整和分配特种车辆作业时间段;

4.采购人有权根据季节、具体销售等情况增加租赁特种车辆数量,运输叉车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响应人相关人员食宿事宜需自行解决。响应人向采购人出具相关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可在厂内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6.响应人需无偿提供特种作业车辆维修、保养、备用车辆及保险等,并确保生产部、仓储部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7.响应人需提供正规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沈阳工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其他

要求

1.结算方式:确定响应人后,按月度进行结算,我方在收到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向成交人支付款项。(不可负偏离)

2.服务标准:响应人需提供性良好、行驶手续完备的特种作业车辆,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特种作业车辆年检、缴纳保险(叉车司机意外事故险;叉车意外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等);响应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租赁特种作业车辆进行每月保养,并提供保养记录;响应人提供的车辆需符合采购人安全管理规定;响应人车辆需保证符合质量监督局年检标准;响应人对租赁车辆维修后需现场进行清理,卫生标准需达到采购人要求;响应人需每台车辆提供1块性能完好的备用电瓶及充电设备;响应人需配备对应负责人一名,方便沟通车辆使用及维修情况。(不可偏离)

3.详细采购信息待报名通过后同采购文件一并发送。

(六)项目环节:本项目设1个包,包内不得拆分响应。

(七)成交家数:本项目选择1家供应商。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踏勘,建议响应人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采购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五、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uo.*@*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简称)+报名日期”,如:“HS-JTJC-2023-014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明远)*”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先生(招采相关)

电 话:*

联 系 人:王女士(业务相关)

电 话:*

电子邮箱:yxhscgzx.*@*uexiu.com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八、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024-*

电子邮箱:sycgb.*@*uexiu.com

九、其他

(一)履约保证金: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主体: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沈阳工厂仓储部和生产车间叉车租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发表于: [2023-05-30]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 (略) 组织进行 沈阳工厂仓储部和生产车间叉车租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主体: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沈阳工厂仓储部和生产车间叉车租赁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沈阳工厂

(四)项目编号:HS-JTJC-2023-294

(五)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不可偏离)

服务期限

(不可负偏离)

1

沈阳工厂仓储部和生产车间叉车租赁服务

1.响应人向采购人提供性能良好、行驶手续完备的电动叉车6台(1.5T以上);

2.响应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关的合格资质(车辆年检合格证、保险单等),并须保证由符合相应资质的特种车辆完成采购人的相关服务;

3.采购人有权根据季节、具体销售等情况调整和分配特种车辆作业时间段,响应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根据要求调整和分配特种车辆作业时间段;

4.采购人有权根据季节、具体销售等情况增加租赁特种车辆数量,运输叉车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响应人相关人员食宿事宜需自行解决。响应人向采购人出具相关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可在厂内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6.响应人需无偿提供特种作业车辆维修、保养、备用车辆及保险等,并确保生产部、仓储部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7.响应人需提供正规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沈阳工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其他

要求

1.结算方式:确定响应人后,按月度进行结算,我方在收到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向成交人支付款项。(不可负偏离)

2.服务标准:响应人需提供性良好、行驶手续完备的特种作业车辆,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特种作业车辆年检、缴纳保险(叉车司机意外事故险;叉车意外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等);响应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租赁特种作业车辆进行每月保养,并提供保养记录;响应人提供的车辆需符合采购人安全管理规定;响应人车辆需保证符合质量监督局年检标准;响应人对租赁车辆维修后需现场进行清理,卫生标准需达到采购人要求;响应人需每台车辆提供1块性能完好的备用电瓶及充电设备;响应人需配备对应负责人一名,方便沟通车辆使用及维修情况。(不可偏离)

3.详细采购信息待报名通过后同采购文件一并发送。

(六)项目环节:本项目设1个包,包内不得拆分响应。

(七)成交家数:本项目选择1家供应商。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踏勘,建议响应人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采购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五、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uo.*@*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简称)+报名日期”,如:“HS-JTJC-2023-014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明远)*”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先生(招采相关)

电 话:*

联 系 人:王女士(业务相关)

电 话:*

电子邮箱:yxhscgzx.*@*uexiu.com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八、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024-*

电子邮箱:sycgb.*@*uexiu.com

九、其他

(一)履约保证金: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主体: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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