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债年报审计中介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债年报审计中介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项目比选人为南通 (略) ,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债年报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债年报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比选范围:轨道集团因发债需要,拟购买中介服务,主要包括出具2020-2022年度轨道审计报告、编制报表及附注、配合发债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1)年报服务:对南通 (略) 及子分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年报审计,将 (略) (略) 、 (略) (略) 、 (略) 的已审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编制轨道集团合并报表及附注,出具审计报告。
(2)其他配合发债相关工作。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选人必 (略) 国资委审计类中介机构库,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选人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证券审计服务业务的资格条件;
(4)其他要求:
①比选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②参选人不得和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如出现前述情况,参选人应当做好协商,于比选时选出一个参选人参与比选,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比选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参选人的参选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单位,可在南通 (略) 官网(http://**)直接下载获取电子比选文件。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2023年6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略) 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0楼
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名称:南通 (略)
比选人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0楼
比选人联系方式:*先生*
第二章 参选须知
一、说明
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比选公告中所述项目。
2、本次比选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3、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比选人。
二、比选文件构成
比选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公告
(2)参选须知
(3)用户需求书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合同条款
(6)质疑提出和处理
(7)参选文件组成
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比选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参选人下载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3年6月2日11时3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trailway.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参选人理解并接受本比选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2、参选人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自行承担责任。
3、比选人有权对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参选文件编制的,比选人将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期2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2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4、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参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参选文件的组成、编制、密封
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参选文件、报价参选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1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选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取得证监会从事证券备案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2商务技术参选文件
商务技术参选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技术/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3)技术部分具体参照《用户需求书》的相关约定及技术评分细则进行编制,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参选人综合实力
②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③参选人执业记录
④质量管理方案
⑤工作方案
⑥信息安全管理
⑦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⑧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其他事项及未涉及的事项但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
1.3报价参选文件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选报价表。
2、参选文件的编制
2.1 参选文件应按第七章“参选文件组成”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纸质参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3参选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4参选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3、参选文件的密封
3.1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参选文件、报价参选文件应分别密封。封袋上(最外面)都应写明比选人名称、参选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于封袋上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2未按本章第3.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参选报价
5.1本项目最高限价:48万元。包含完成审计服务的劳务、保险、利润、税金、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参与招标的参选人应在最高限价以下报价。
5.2最高限价确定依据:参照2020-2022年度已签订的年报审计服务费用。
5.3参选报价由参选人在比选控制价范围内自行报价。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比选控制价,若参选报价超过比选控制价,其参选将予以否决。报价表中的参选报价为参选人的最终报价,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递交的降价函、调价函及按比例优惠等任何其他形式的报价,只允许一个参选报价,参选币种为人民币。
5.4参选人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费用标准和企业自身状况,并对报价的各项因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考虑后编制参选报价,并对此报价负责,参选人未报、漏报的内容比选人将认为已包含在参选报价内。
六、参选有效期和参选保证金
1、参选有效期为本项目开标之日后九十天,在参选有效期内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参选文件。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参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选人延长参选有效期。参选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参选文件;参选人拒绝延长的,其参选失效,但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参选保证金
免收。
七、参选费用
1、参选人承担参与比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比选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开标与评标流程
1、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6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略) 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0楼
2、开标程序
(1)公布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名称;
(2)由评标委员会检查参选文件密封情况;
(3)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文件评审;
(4)评标委员会进行商务技术标书评审;
(5)对商务和技术标书详细评审结束后,进入下一阶段报价评审;
(6)当众开启报价文件,进行唱标,并记录在案;
(7)汇总商务、技术、报价三部分得分,形成评审结果;
(8)宣布中选人;
(9)开标会议结束。
3、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比选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委员构成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
4、评标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对参选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参选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参选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参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若某标段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因被投诉且已查实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结果,比选人将组织该标段重新比选。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债年报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南通 (略) 及子分公司等4家单位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具有为国有企业提供过发债审计服务经验
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少于3人
三、工作内容
1、年报服务:对南通 (略) 及子分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审计,并将 (略) (略) 、 (略) (略) 、 (略) 的已审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编制轨道集团合并报表及附注,分别出具2020-2022年度轨道集团单体及合并审计报告、编制报表及附注。
2、其他配合发债相关工作。
四、进度要求
完成中标信息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章 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一、比选人组织开标。
二、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和比选人代表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由评标委员会对参选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参选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
(一)评审内容
1、参选资格是否符合;
2、参选文件是否完整;
3、参选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参选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相应的规定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4、参选文件中参选报价表内容与参选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参选报价表为准。
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参选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参选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
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参选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四、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2、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的;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参选处理
1、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
2、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参选文件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参选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比选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参选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七、不再比选和重新比选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可重新组织某标段的比选:
(1)参选截止时间止,某标段的参选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某标段所有参选的;
(3)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因被投诉且已查实的,比选人决定重新比选的;
(4)评标委员会或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原因。
2、某标段重新比选后参选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参选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比选。
八、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
首先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参选人资格性、符合性,对合格的参选人由评委会评审商务技术标,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价格标。
评委在认真审阅参选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参选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
(一)评标委员会对参选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参选人资格性、符合性不合格的,其参选文件判定为无效参选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参选文件继续评审。
(二)评审因素和标准(总分100分)
九、中选人的确定
评委会认为参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参选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参选处理。
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人。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参选报价低的推荐为中选人;如得分且参选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中选人。
宣布评标结果。
十、注意事项
1、在参选、比选时间,参选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委会不得向参选人解释落标原因。
3、在参选、评标过程中,如果参选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比选人有权中止参选或评标。
4、凡在参选、开标过程中,比选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参选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参选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比如:比选人在开标中提示评委是否回避,参选人现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评委回避事项提出质疑。
十一、合同授予
1、中选候选人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轨道公司官网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评标结果异议
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参选活动。
3、中选通知书
在本项目的参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4、履约保证金
免收。
5、签订合同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的,中选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选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提出质疑的参选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比选参选活动的参选人。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对本次比选参选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参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比选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比选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比选人。比选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参选人认为比选文件、比选参选过程和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
(1)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对比选参选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比选参选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参选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于开标会上以书面扫描件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参选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3)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参选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比选参选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比选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比选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3、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参选人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参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比选人在收到参选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比选参选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比选文件后继续开展比选参选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比选文件后重新开展比选参选活动。
(3)对比选参选过程、中选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参选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选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选、成交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选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比选参选活动。
(4)质疑答复导致中选、成交结果改变的,比选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项目主管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选、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比选参选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参选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比选人有权对该参选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 (略) 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参选人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参选人诚信档案中。
(3)受理质疑和答复相关咨询:
监督部门:督查审计部
投诉举报电话:0513-*
通信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1楼
第七章 参选文件组成
参选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组成。请参选人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要求自行编制参选文件。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报价):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6、取得证监会从事证券备案文件复印件;
7、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以上均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报价):
1、投标响应函
2、技术/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3、用户需求书和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其他事项及未涉及的事项但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
以上均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价格标: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标部分:
1、投标响应报价总表;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项目比选人为南通 (略) ,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债年报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债年报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比选范围:轨道集团因发债需要,拟购买中介服务,主要包括出具2020-2022年度轨道审计报告、编制报表及附注、配合发债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1)年报服务:对南通 (略) 及子分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年报审计,将 (略) (略) 、 (略) (略) 、 (略) 的已审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编制轨道集团合并报表及附注,出具审计报告。
(2)其他配合发债相关工作。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选人必 (略) 国资委审计类中介机构库,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选人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证券审计服务业务的资格条件;
(4)其他要求:
①比选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②参选人不得和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如出现前述情况,参选人应当做好协商,于比选时选出一个参选人参与比选,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比选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参选人的参选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单位,可在南通 (略) 官网(http://**)直接下载获取电子比选文件。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2023年6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略) 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0楼
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名称:南通 (略)
比选人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0楼
比选人联系方式:*先生*
第二章 参选须知
一、说明
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比选公告中所述项目。
2、本次比选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3、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比选人。
二、比选文件构成
比选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公告
(2)参选须知
(3)用户需求书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合同条款
(6)质疑提出和处理
(7)参选文件组成
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比选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参选人下载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3年6月2日11时3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trailway.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参选人理解并接受本比选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2、参选人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自行承担责任。
3、比选人有权对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参选文件编制的,比选人将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期2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2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4、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参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参选文件的组成、编制、密封
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参选文件、报价参选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1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选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取得证监会从事证券备案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2商务技术参选文件
商务技术参选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技术/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3)技术部分具体参照《用户需求书》的相关约定及技术评分细则进行编制,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参选人综合实力
②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③参选人执业记录
④质量管理方案
⑤工作方案
⑥信息安全管理
⑦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⑧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其他事项及未涉及的事项但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
1.3报价参选文件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选报价表。
2、参选文件的编制
2.1 参选文件应按第七章“参选文件组成”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纸质参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3参选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4参选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3、参选文件的密封
3.1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参选文件、报价参选文件应分别密封。封袋上(最外面)都应写明比选人名称、参选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于封袋上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2未按本章第3.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参选报价
5.1本项目最高限价:48万元。包含完成审计服务的劳务、保险、利润、税金、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参与招标的参选人应在最高限价以下报价。
5.2最高限价确定依据:参照2020-2022年度已签订的年报审计服务费用。
5.3参选报价由参选人在比选控制价范围内自行报价。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比选控制价,若参选报价超过比选控制价,其参选将予以否决。报价表中的参选报价为参选人的最终报价,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递交的降价函、调价函及按比例优惠等任何其他形式的报价,只允许一个参选报价,参选币种为人民币。
5.4参选人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费用标准和企业自身状况,并对报价的各项因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考虑后编制参选报价,并对此报价负责,参选人未报、漏报的内容比选人将认为已包含在参选报价内。
六、参选有效期和参选保证金
1、参选有效期为本项目开标之日后九十天,在参选有效期内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参选文件。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参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选人延长参选有效期。参选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参选文件;参选人拒绝延长的,其参选失效,但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参选保证金
免收。
七、参选费用
1、参选人承担参与比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比选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开标与评标流程
1、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6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略) 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0楼
2、开标程序
(1)公布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名称;
(2)由评标委员会检查参选文件密封情况;
(3)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文件评审;
(4)评标委员会进行商务技术标书评审;
(5)对商务和技术标书详细评审结束后,进入下一阶段报价评审;
(6)当众开启报价文件,进行唱标,并记录在案;
(7)汇总商务、技术、报价三部分得分,形成评审结果;
(8)宣布中选人;
(9)开标会议结束。
3、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比选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委员构成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
4、评标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对参选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参选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参选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参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若某标段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因被投诉且已查实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结果,比选人将组织该标段重新比选。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债年报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南通 (略) 及子分公司等4家单位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具有为国有企业提供过发债审计服务经验
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少于3人
三、工作内容
1、年报服务:对南通 (略) 及子分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审计,并将 (略) (略) 、 (略) (略) 、 (略) 的已审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编制轨道集团合并报表及附注,分别出具2020-2022年度轨道集团单体及合并审计报告、编制报表及附注。
2、其他配合发债相关工作。
四、进度要求
完成中标信息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章 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一、比选人组织开标。
二、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和比选人代表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由评标委员会对参选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参选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
(一)评审内容
1、参选资格是否符合;
2、参选文件是否完整;
3、参选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参选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相应的规定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4、参选文件中参选报价表内容与参选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参选报价表为准。
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参选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参选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
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参选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四、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2、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的;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参选处理
1、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
2、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参选文件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参选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比选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参选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七、不再比选和重新比选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可重新组织某标段的比选:
(1)参选截止时间止,某标段的参选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某标段所有参选的;
(3)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因被投诉且已查实的,比选人决定重新比选的;
(4)评标委员会或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原因。
2、某标段重新比选后参选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参选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比选。
八、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
首先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参选人资格性、符合性,对合格的参选人由评委会评审商务技术标,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价格标。
评委在认真审阅参选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参选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
(一)评标委员会对参选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参选人资格性、符合性不合格的,其参选文件判定为无效参选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参选文件继续评审。
(二)评审因素和标准(总分100分)
九、中选人的确定
评委会认为参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参选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参选处理。
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人。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参选报价低的推荐为中选人;如得分且参选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中选人。
宣布评标结果。
十、注意事项
1、在参选、比选时间,参选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委会不得向参选人解释落标原因。
3、在参选、评标过程中,如果参选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比选人有权中止参选或评标。
4、凡在参选、开标过程中,比选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参选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参选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比如:比选人在开标中提示评委是否回避,参选人现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评委回避事项提出质疑。
十一、合同授予
1、中选候选人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轨道公司官网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评标结果异议
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参选活动。
3、中选通知书
在本项目的参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4、履约保证金
免收。
5、签订合同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的,中选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选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提出质疑的参选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比选参选活动的参选人。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对本次比选参选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参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比选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比选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比选人。比选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参选人认为比选文件、比选参选过程和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
(1)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对比选参选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比选参选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参选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于开标会上以书面扫描件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参选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3)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参选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比选参选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比选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比选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3、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参选人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参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比选人在收到参选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比选参选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比选文件后继续开展比选参选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比选文件后重新开展比选参选活动。
(3)对比选参选过程、中选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参选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选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选、成交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选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比选参选活动。
(4)质疑答复导致中选、成交结果改变的,比选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项目主管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选、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比选参选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参选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比选人有权对该参选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 (略) 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参选人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参选人诚信档案中。
(3)受理质疑和答复相关咨询:
监督部门:督查审计部
投诉举报电话:0513-*
通信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1楼
第七章 参选文件组成
参选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组成。请参选人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要求自行编制参选文件。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报价):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6、取得证监会从事证券备案文件复印件;
7、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以上均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报价):
1、投标响应函
2、技术/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3、用户需求书和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其他事项及未涉及的事项但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
以上均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价格标: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标部分:
1、投标响应报价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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