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选聘东方市感城镇宝上村任道田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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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选聘东方市感城镇宝上村任道田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关 (略) 感城镇宝上村任道田旱改水土地整治

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略) 感城镇宝上村任道田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现 (略) 感城镇宝上村任道田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感城镇宝上村任道田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 (略) 感城镇宝上村,项目建设规模1484.08亩,预算总投资30,470,994.81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平整场地、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二、工作内容

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三、选聘控制价

本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费控制价为126,630.00元。

四、报名要求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略) 职工;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

(三)近3年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报名地点: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略) 东方大道23号环发楼4楼)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副本;

(二)提供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提供声明函);

(三)人员配备表及其近一个月社保清单;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价函(独立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格式自拟);

备注: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成册。

六、评选方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费选聘控制价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30%(含);

(二)根据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选单位。即根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的有效报价计算平均报价,通过资格审核且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近平均价,则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则以最低价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在3-5家(含)时,则取有效报价平均报价,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报价);

(三)选定 (略) 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2023年6月5日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关 (略) 感城镇宝上村任道田旱改水土地整治

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略) 感城镇宝上村任道田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现 (略) 感城镇宝上村任道田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感城镇宝上村任道田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 (略) 感城镇宝上村,项目建设规模1484.08亩,预算总投资30,470,994.81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平整场地、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二、工作内容

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三、选聘控制价

本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费控制价为126,630.00元。

四、报名要求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略) 职工;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

(三)近3年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报名地点: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略) 东方大道23号环发楼4楼)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副本;

(二)提供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提供声明函);

(三)人员配备表及其近一个月社保清单;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价函(独立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格式自拟);

备注: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成册。

六、评选方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费选聘控制价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30%(含);

(二)根据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选单位。即根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的有效报价计算平均报价,通过资格审核且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近平均价,则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则以最低价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在3-5家(含)时,则取有效报价平均报价,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报价);

(三)选定 (略) 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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