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大坪乡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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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大坪乡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元阳县大坪乡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元阳县大坪乡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JH*

2.项目名称:元阳县大坪乡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资金:100万元

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6.采购需求:一、建设牛舍1500平方米;二、建设青贮池400立方米。(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7.建设地点:元阳县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平安寨村。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和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成立不满1年>,可提供注册之日起到磋商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⑹类似业绩:2020年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注:新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成立不满1年>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1.5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略) 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12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 (略) 政府采购网(http://**)和上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地址:元阳县大坪乡

联系方式:马正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河 (略)

地址: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联系方式:张登跃 杨富梁 温蕊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正龙

电话:*

2023年6月5日



元阳县大坪乡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元阳县大坪乡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JH*

2.项目名称:元阳县大坪乡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资金:100万元

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6.采购需求:一、建设牛舍1500平方米;二、建设青贮池400立方米。(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7.建设地点:元阳县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平安寨村。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和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成立不满1年>,可提供注册之日起到磋商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⑹类似业绩:2020年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注:新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成立不满1年>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1.5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略) 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12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 (略) 政府采购网(http://**)和上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地址:元阳县大坪乡

联系方式:马正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河 (略)

地址: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联系方式:张登跃 杨富梁 温蕊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正龙

电话:*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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