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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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和《 (略) 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大理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州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享受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二)享受标准

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三)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 (略) 。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及公示五个工作日。

3.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及在官网等法定公开渠道公示五个工作日。

4. (略) 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业务咨询电话:0872-*

业务办理部门: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地址:巍山县卫生健康局(南诏镇开南路18号)


责任编辑:巍山县卫生健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和《 (略) 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大理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州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享受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二)享受标准

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三)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 (略) 。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及公示五个工作日。

3.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及在官网等法定公开渠道公示五个工作日。

4. (略) 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业务咨询电话:0872-*

业务办理部门: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地址:巍山县卫生健康局(南诏镇开南路18号)


责任编辑:巍山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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