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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于**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论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项目
二、预算金额:*元
三、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论证小组成员意见
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联系地址: (略) 杏花岭区坝陵南街11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华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
联系人:董文辉、吴晓荣
联系电话:0351-*、*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项目 | ||
采购人 |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华 (略) | ||
采购项目内容 |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服务,主要负责观察杏花岭辖区范围内重要公交站点乘客情况,维护公交站点上下车乘客秩序,配合开展公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及采购方安排的有关安防等临时性工作。 | ||
预算金额 | *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所在单位 |
刘双风 | 副高 |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 |
刘汾 | 高工 | (略)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 |
贾建江 | 高工 | (略) 电子工 (略) | |
专家组论证 意见 | 经专家组审阅相关文档、质询、讨论,认定该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其采购目标与功能、技术、服务、安全等能够满足采购单位需实现的功能与目标;采购的数量、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理;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的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综上,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需求论证。 | ||
专业人员签字 | 刘双风、刘汾、贾建江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于**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论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项目
二、预算金额:*元
三、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论证小组成员意见
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联系地址: (略) 杏花岭区坝陵南街11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华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
联系人:董文辉、吴晓荣
联系电话:0351-*、*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项目 | ||
采购人 |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华 (略) | ||
采购项目内容 | (略) 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服务,主要负责观察杏花岭辖区范围内重要公交站点乘客情况,维护公交站点上下车乘客秩序,配合开展公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及采购方安排的有关安防等临时性工作。 | ||
预算金额 | *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所在单位 |
刘双风 | 副高 |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 |
刘汾 | 高工 | (略)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 |
贾建江 | 高工 | (略) 电子工 (略) | |
专家组论证 意见 | 经专家组审阅相关文档、质询、讨论,认定该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其采购目标与功能、技术、服务、安全等能够满足采购单位需实现的功能与目标;采购的数量、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理;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的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综上,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需求论证。 | ||
专业人员签字 | 刘双风、刘汾、贾建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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