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区内河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丽水市城区内河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 (略) (略) 水利 (略) 的委托, (略) 城区内河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采购编号:浙方咨招[2023]041号
2. 项目名称: (略) 城区内河保安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5.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略) 城区内河保安服务项目 | 2 | 年 | 209.30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6. 投标人的资格: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6.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部门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1.履约保证金:
11.1.履约保证金:年中标金额的1%。
11.2.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1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 (略) (莲都区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318会议室)
14.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浙江 (略) (莲都区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318会议室)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
17.联系方式
17.1. 采购人名称: (略) 水利 (略)
项目联系人:邹虹霞 项目联系方式:0578-*
质疑联系人:袁赟 质疑联系方式:0578-*
地 址: (略) 莲都区岩泉街道凉塘村268号
17.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何仪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 址: (略) 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17.3.采购监督人员:
联系人:秦俊虹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城东路99号
(略) 水利 (略)
浙江 (略)
2023年6月8日 (略) 城区内河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 (略) (略) 水利 (略) 的委托, (略) 城区内河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采购编号:浙方咨招[2023]041号
2. 项目名称: (略) 城区内河保安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5.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略) 城区内河保安服务项目 | 2 | 年 | 209.30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6. 投标人的资格: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6.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部门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1.履约保证金:
11.1.履约保证金:年中标金额的1%。
11.2.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1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 (略) (莲都区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318会议室)
14.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浙江 (略) (莲都区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318会议室)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
17.联系方式
17.1. 采购人名称: (略) 水利 (略)
项目联系人:邹虹霞 项目联系方式:0578-*
质疑联系人:袁赟 质疑联系方式:0578-*
地 址: (略) 莲都区岩泉街道凉塘村268号
17.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何仪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 址: (略) 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17.3.采购监督人员:
联系人:秦俊虹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城东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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