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教育局连平县低洼、临河学校配备防汛应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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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教育局连平县低洼、临河学校配备防汛应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平县低洼、临河学校配备防汛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单位 连平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连平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10: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16: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欧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62-*
采购单位 连平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连平县元善镇教育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先生076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欧工(0762-*)

项目概况

连平县低洼、临河学校配备防汛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3LXZB042

项目名称:连平县低洼、临河学校配备防汛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元)

交付期

连平县低洼、临河学校配备防汛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1项

*.00元

自项目开工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开工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磋商小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0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获取本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教育局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教育路23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联系方式:欧工(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电 话:  076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平县低洼、临河学校配备防汛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单位 连平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连平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10: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16: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欧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62-*
采购单位 连平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连平县元善镇教育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先生076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欧工(0762-*)

项目概况

连平县低洼、临河学校配备防汛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3LXZB042

项目名称:连平县低洼、临河学校配备防汛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元)

交付期

连平县低洼、临河学校配备防汛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1项

*.00元

自项目开工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开工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磋商小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0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获取本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教育局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教育路23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联系方式:欧工(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电 话:  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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