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清湖街道贺仓村共享食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江山市清湖街道贺仓村共享食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清湖街道贺仓村共享食堂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 (略) 清湖街道贺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造价约*元。
2.2招标范围: (略) 清湖街道贺仓村共享食堂施工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及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略) 清湖街道贺仓村。
2.4建设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3.2省外企 (略) 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浙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到浙江 (略) 江山分公司( (略) 虎山街道东岳路649号城南社区6楼)报名。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仟元整(¥3000.00),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清湖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清湖街道贺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 (略)
联系人:那伟华
电话:*(*)
2023年6月15日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清湖街道贺仓村共享食堂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 (略) 清湖街道贺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造价约*元。
2.2招标范围: (略) 清湖街道贺仓村共享食堂施工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及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略) 清湖街道贺仓村。
2.4建设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3.2省外企 (略) 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浙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到浙江 (略) 江山分公司( (略) 虎山街道东岳路649号城南社区6楼)报名。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仟元整(¥3000.00),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清湖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清湖街道贺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 (略)
联系人:那伟华
电话:*(*)
2023年6月15日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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