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监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监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监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嘉泰建设 (略) ( (略) 铁东区山南街43-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2023年7月 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LNAS.2313
项目名称: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监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 2023 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万元,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万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8辆监测车辆进行维修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后满 1 年或至经采购人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达的截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天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嘉泰建设 (略) ( (略) 铁东区山南街43-1号)*@*63.com
方式:*@*63.com,邮件内容须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0412-*确认报名情况并领取招标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0412-*确认报名情况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 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嘉泰建设 (略) ( (略) 铁东区山南街43-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 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铁东区常青街3-1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嘉泰建设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山南街43-1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解放支行
账户名称:鞍山嘉泰建设 (略)
账号:*001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文栋
电 话:0412-*
鞍山嘉泰建设 (略)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项目概况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监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嘉泰建设 (略) ( (略) 铁东区山南街43-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2023年7月 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LNAS.2313
项目名称: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监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 2023 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万元,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万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8辆监测车辆进行维修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后满 1 年或至经采购人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达的截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天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嘉泰建设 (略) ( (略) 铁东区山南街43-1号)*@*63.com
方式:*@*63.com,邮件内容须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0412-*确认报名情况并领取招标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0412-*确认报名情况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 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嘉泰建设 (略) ( (略) 铁东区山南街43-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 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铁东区常青街3-1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嘉泰建设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山南街43-1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解放支行
账户名称:鞍山嘉泰建设 (略)
账号:*001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文栋
电 话:0412-*
鞍山嘉泰建设 (略)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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