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某部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宿州某部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宿州某部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意向公告

我部拟对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宿州某部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AHSZ-W1001

三、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一般不小于15天)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 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 间

备注

1

宿州某部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采购项目

战备器材共12种,预算金额4.65万元;训练器材共28种,预算金额46.615万元。质量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详细数量及标准见附件4。

51.265

2023年7月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宿州某部

地 址: (略)

联系人: 沈先生

电话: *

(二)招标代理:安徽弘诚 (略)

联 系 人:陈珂

电 话: *

邮 箱: *@*q.com

地 址: (略) 埇桥区恒大御景湾北门10栋106室。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先生

办公电话:*

宿州某部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意向公告

我部拟对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宿州某部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AHSZ-W1001

三、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一般不小于15天)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 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 间

备注

1

宿州某部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采购项目

战备器材共12种,预算金额4.65万元;训练器材共28种,预算金额46.615万元。质量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战备及训练器材物资,详细数量及标准见附件4。

51.265

2023年7月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宿州某部

地 址: (略)

联系人: 沈先生

电话: *

(二)招标代理:安徽弘诚 (略)

联 系 人:陈珂

电 话: *

邮 箱: *@*q.com

地 址: (略) 埇桥区恒大御景湾北门10栋106室。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先生

办公电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