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殡仪馆部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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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殡仪馆部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略) 殡仪馆部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 (略) 民政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部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三次)

比选文件编号:ZRNT*

二、最高限价

设计费率最高限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90%,投标费率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比选内容: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四、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须为参选人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比选公告期限

自比选公告在“ (略) 民政局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参选保证金,比选文件中涉及参选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参选保证金执行。

九、比选文件的获取,开标时间、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

地点: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楼。

方式:投标供应商至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版采购文件(为给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提供方便,本公告附件处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启

时间:2023年7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

1.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比选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 (略) 殡仪馆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方式:*

2. 代理机构:江苏中润 (略)

联系方式:王工 0513-*


附件:0703比选文件- (略) 殡仪馆部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doc


(略) 殡仪馆部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 (略) 民政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部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三次)

比选文件编号:ZRNT*

二、最高限价

设计费率最高限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90%,投标费率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比选内容: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四、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须为参选人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比选公告期限

自比选公告在“ (略) 民政局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参选保证金,比选文件中涉及参选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参选保证金执行。

九、比选文件的获取,开标时间、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

地点: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楼。

方式:投标供应商至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版采购文件(为给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提供方便,本公告附件处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启

时间:2023年7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

1.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比选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 (略) 殡仪馆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方式:*

2. 代理机构:江苏中润 (略)

联系方式:王工 0513-*


附件:0703比选文件- (略) 殡仪馆部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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