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鹤永路支行标识标牌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上海银行鹤永路支行标识标牌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上海银行总行事务部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鹤永路支行标识标牌项目”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鹤永路支行标识标牌项目,包括标识标牌及室内标识等项目。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两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分包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事务部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总行事务部
联系人:杨钰莹
联系邮箱:*@*osc.cn
监督邮箱:*@*osc.cn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上海银行总行事务部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鹤永路支行标识标牌项目”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鹤永路支行标识标牌项目,包括标识标牌及室内标识等项目。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两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分包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事务部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总行事务部
联系人:杨钰莹
联系邮箱:*@*osc.cn
监督邮箱:*@*osc.cn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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