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
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
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 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已由霞浦县水利局以霞水利审[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溪南镇;
2.2 工程规模:建设河段总长3800m, 其中蓝溪干流780m,1#支流牛栏里溪1735m, 2#支流龙潭溪1285m;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本工程施工图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53628元)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4日10至2023年7月27日0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09: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2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林先生,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 |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杨工,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
网 址: | |||
联系电话: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 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已由霞浦县水利局以霞水利审[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霞浦县溪南镇蓝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农村水利工程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溪南镇;
2.2 工程规模:建设河段总长3800m, 其中蓝溪干流780m,1#支流牛栏里溪1735m, 2#支流龙潭溪1285m;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本工程施工图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53628元)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4日10至2023年7月27日0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09: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2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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