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学术中心客房清洁及车类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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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学术中心客房清洁及车类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学术中心客房清洁及车类物资

项目编号:ZH*

报名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

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学术中心客房清洁及车类物资,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招标采购项目。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学术中心客房清洁及车类物资

项目预算:*(元)

主要招标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如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接受邮件报名(未加入南京大学供应商库的供应商,请先按照请先按照“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主页-新闻通知-南京大学征集招标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待审核通过,入库成功后方可报名)。

供应商入库通知详见:http://**。

请在 2023年7月17日17:00前将投标申请表(见下表)以邮件正文形式发至:*@*ttp://**;如申请加入南京大学供应商库时递交的资质文件已不在有效期,应在附件添加有效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报名邮件主题统一为:[ZH*]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学术中心客房清洁及车类物资。因报名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信息未能被统计,或因资质文件不在有效期未能通过资格预审,本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供货品牌

自有品牌( )

代理品牌(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纳税人识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

供应商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项目授权委托人

联系手机号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注:投标单位所属行业性质是指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名称;投标单位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潜在投标商如有技术疑问,请直接将相关问题发送至报名邮箱,本招标机构不再接受电话咨询;关于“邮件是否查收”等非技术问题,可于工作日16:00-16:30来电咨询,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主页。

2、本招标采购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

3、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学校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学术中心客房清洁及车类物资

项目编号:ZH*

报名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

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学术中心客房清洁及车类物资,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招标采购项目。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学术中心客房清洁及车类物资

项目预算:*(元)

主要招标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如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接受邮件报名(未加入南京大学供应商库的供应商,请先按照请先按照“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主页-新闻通知-南京大学征集招标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待审核通过,入库成功后方可报名)。

供应商入库通知详见:http://**。

请在 2023年7月17日17:00前将投标申请表(见下表)以邮件正文形式发至:*@*ttp://**;如申请加入南京大学供应商库时递交的资质文件已不在有效期,应在附件添加有效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报名邮件主题统一为:[ZH*]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学术中心客房清洁及车类物资。因报名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信息未能被统计,或因资质文件不在有效期未能通过资格预审,本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供货品牌

自有品牌( )

代理品牌(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纳税人识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

供应商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项目授权委托人

联系手机号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注:投标单位所属行业性质是指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名称;投标单位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潜在投标商如有技术疑问,请直接将相关问题发送至报名邮箱,本招标机构不再接受电话咨询;关于“邮件是否查收”等非技术问题,可于工作日16:00-16:30来电咨询,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主页。

2、本招标采购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

3、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学校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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