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学院食堂厨房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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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学院食堂厨房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略) 委托浙江金穗 (略) , (略) 食堂厨房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浙金丽招*号

2.项目名称: (略) 食堂厨房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食堂厨房用品供应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4.1数量:1项

4.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3特定条件:无;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8.1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会议室(中国人民保险楼上)五楼,电话:0578-*,邮箱:*@*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9.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履约保证金:采购预算金额的1%。

10.1缴纳履约保证时间及缴纳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10.2履约保证金退还:

10.2.1服务期满视*方无违约责任情况15个工作日内由*方向*方不计息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退还途径:投标人出具交纳保证金凭证、收据、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业主单位以转账方式退还。

10.2.2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履行相关责任,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09:00(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会议室(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14.开标时间:2023年8月4日09:0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会议室(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17.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8.联系方式

18.1采购人名称: (略)

项目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略) 路1号

1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 (略)

项目负责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 (略) 庆春街909号

18.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略) 路1号

(略)

浙江金穗 (略)

2023年7月11日


附件信息:

(略) 委托浙江金穗 (略) , (略) 食堂厨房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浙金丽招*号

2.项目名称: (略) 食堂厨房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食堂厨房用品供应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4.1数量:1项

4.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3特定条件:无;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8.1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会议室(中国人民保险楼上)五楼,电话:0578-*,邮箱:*@*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9.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履约保证金:采购预算金额的1%。

10.1缴纳履约保证时间及缴纳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10.2履约保证金退还:

10.2.1服务期满视*方无违约责任情况15个工作日内由*方向*方不计息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退还途径:投标人出具交纳保证金凭证、收据、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业主单位以转账方式退还。

10.2.2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履行相关责任,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09:00(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会议室(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14.开标时间:2023年8月4日09:0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会议室(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17.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8.联系方式

18.1采购人名称: (略)

项目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略) 路1号

1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 (略)

项目负责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 (略) 庆春街909号

18.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略) 路1号

(略)

浙江金穗 (略)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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