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常市杜家镇先锋村垃圾分拣中心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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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常市杜家镇先锋村垃圾分拣中心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
项目名称: (略) 杜家镇先锋村垃圾分拣中心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72105.0000
需求详情:

准确判断垃圾堆存属性,依规、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需对杜家镇先锋村李家屯垃圾分拣中心场地环境状况、土壤、水质及空气现状进行调查评估,并以评估结论作为堆存垃圾定性及制定整改方案的依据。

服务周期: 8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王云鹏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
项目名称: (略) 杜家镇先锋村垃圾分拣中心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72105.0000
需求详情:

准确判断垃圾堆存属性,依规、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需对杜家镇先锋村李家屯垃圾分拣中心场地环境状况、土壤、水质及空气现状进行调查评估,并以评估结论作为堆存垃圾定性及制定整改方案的依据。

服务周期: 8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王云鹏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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