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3年漯河新办公楼装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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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3年漯河新办公楼装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略) (略) 2023年漯河新办公楼装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GC-2023-0251),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漯河新办公楼装修施工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相关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项目地点、工期要求、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2条。

1.2 建设规模(项目概况):本项 (略) 郾城区交通路与辽河路交叉口苹果商务,房屋为1号楼1-6层,2号楼3-5层,3号楼1-2层,4号楼3层。1号楼主体结构的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总层数为6层;2号楼主体结构的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总层数为5层;3号楼的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总层数为2层;4号楼的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总层数为3层,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556.93平米,房 (略) 落。

项目地点: (略) 交通路与辽河路交叉口, (略) 。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保修期要求:验收合格后24个月。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采购金额为707.17万元(含税)。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报价要求及最高限价

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一览表”。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8元(含税),投标总报价(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和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其他管理人员:(1)施工员、质量(检)员、测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且均持证上岗;(2)配备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专职安全员1人。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其他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23年0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在本(分)公司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2020年06月01日至今须具有全国范围内已完成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执行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执行金额以合同项下累计发票金额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书、竣工验收证明、国家(或地方)政府指定官网发布的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和合同项下的发票。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参选人的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被 (略) (略) 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 (略) )同类项目“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 月17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4日08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 (略) 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祥盛街8号附1号1号楼13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文松超、郭杰琼、裴健平、田亮

联系电话:0371-*0、*

传 真:0371-*

邮 箱:*@*63.com

8.2 异议渠道(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10-*

邮箱地址:*@*63.com

通信地址: (略) 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2023年07月12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河南,漯河

本招标项目为 (略) (略) 2023年漯河新办公楼装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GC-2023-0251),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漯河新办公楼装修施工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相关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项目地点、工期要求、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2条。

1.2 建设规模(项目概况):本项 (略) 郾城区交通路与辽河路交叉口苹果商务,房屋为1号楼1-6层,2号楼3-5层,3号楼1-2层,4号楼3层。1号楼主体结构的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总层数为6层;2号楼主体结构的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总层数为5层;3号楼的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总层数为2层;4号楼的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总层数为3层,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556.93平米,房 (略) 落。

项目地点: (略) 交通路与辽河路交叉口, (略) 。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保修期要求:验收合格后24个月。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采购金额为707.17万元(含税)。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报价要求及最高限价

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一览表”。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8元(含税),投标总报价(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和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其他管理人员:(1)施工员、质量(检)员、测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且均持证上岗;(2)配备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专职安全员1人。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其他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23年0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在本(分)公司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2020年06月01日至今须具有全国范围内已完成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执行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执行金额以合同项下累计发票金额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书、竣工验收证明、国家(或地方)政府指定官网发布的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和合同项下的发票。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参选人的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被 (略) (略) 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 (略) )同类项目“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 月17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4日08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 (略) 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祥盛街8号附1号1号楼13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文松超、郭杰琼、裴健平、田亮

联系电话:0371-*0、*

传 真:0371-*

邮 箱:*@*63.com

8.2 异议渠道(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10-*

邮箱地址:*@*63.com

通信地址: (略) 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2023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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