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妇幼保健院产前筛查和诊断采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产前筛查和诊断采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产前筛查和诊断采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UY
项目名称: (略) (略) 产前筛查和诊断采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履约情况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 (略) (略) 产前筛查和诊断采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略) 产前筛查和诊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提供检测及配套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略) 产前筛查和诊断采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二次):
1、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查询截图为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3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海湖新区金海湖街道办瓦厂村、常丰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裕芳豪工程 (略)
地 址: (略) 黔 (略) 凯开大道73号农机 (略) 场17幢3层库房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糜工
电 话:*
项目概况
(略) (略) 产前筛查和诊断采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UY
项目名称: (略) (略) 产前筛查和诊断采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履约情况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 (略) (略) 产前筛查和诊断采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略) 产前筛查和诊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提供检测及配套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略) 产前筛查和诊断采购第三方机构合作项目(二次):
1、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查询截图为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3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海湖新区金海湖街道办瓦厂村、常丰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裕芳豪工程 (略)
地 址: (略) 黔 (略) 凯开大道73号农机 (略) 场17幢3层库房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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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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