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至2024年度重卡换电站及配套电池框架采购项目
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至2024年度重卡换电站及配套电池框架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至2024年度重卡换电站及配套电池框架采购项目的招标人 (略) ,最终用户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建设单位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整体项目规模:基 (略) 对重卡换电业务的发展需求,现对重卡换电站成套设备与配套电池以及换电站运营管理平台的知识产权使用权(换电站使用期内)进行采购框架招标,招标人将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项目以换电效益为主要考虑因素,采购范围具体包括:充电仓、换电仓、监控室等模块及配套备用电池(含按招标方要求更改外观设计与包装,安装、运输至项目指定地点,进行培训、调试、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以及土建、工艺设计、配套施工的全部费用),以及换电站使用期内系统平台在内的使用成本和质保期以外延保服务。本次重卡换电站与配套电池的采购将根据项目及其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实施,具体采购规模以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投标人负责提供重卡换电站设备本体与配套备用电池以及配套的换电站运营管理平台的知识产权使用费(换电站使用期内),投标人应具备换电站设备主体的设计、生产、检验、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等。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投产与试运行时所需备件和特殊工具应由供应商推荐并由供应商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由于设备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在交付时,带齐产品所需的所有零部件及安装工具,保证交付完整的产品。
2.3 最高投标限价:单台设备价格及换电站使用期内系统平台在内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用不超过250万元/套(含税)。
2.4 入围供应商数量:
(1)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得分前4名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分别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4家,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采购订单》将根据《框架合作协议》和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
(2)招标人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入围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种类及交货时间以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入围供应商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报价,对同一产品不允许二次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4)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从签订之日起计一年内有效,《框架合作协议》中的签约价格将作为实际采购合同的最高限价, (略) 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框架协议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新的协议有效期。
2.5 交货日期及安装工期:满足最终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要求。
2.6 交货地点: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发出的《采购订单》指定的项目建设地点。
2.7 质量目标:通过招标人及关联单位的质量验收。主设备质保期1年以上,易损件6个月以上,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护及修复。期间如发生其他原因双方终止合作,中标人仍需提供必要的系统维护及修复
2.8 HSE目标:项目建设须安全合规,中标人进入招标人现场作业应遵守招标人质量和HSE管理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人管理规定,无任何安全事故、HSE管理达到中国中化相关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制造商,且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
(4)未 (略) 列入黑名单。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2021年或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累计15台换电电池总成及2座重卡换电站项目供货业绩,以有效合同数量为准。
注:业绩证明文件应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货物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并提供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核查其原件的权力。投标人需对其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3.4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近 5 年内未发生过生产、运营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5)投标人应具备符合招标人项目要求的多方协调能力,能够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 相关报备、报审工作。
(6)分包要求:允许投标人对现场设备安装服务进行分包。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7月26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内,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退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用。
4.2潜在投标人需先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完成领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南路799号南湖东怡大厦27层中化商务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西铁 (略) 17号楼11层
邮编:*
联系人:芦希尧
电话:*
电子邮箱:*@*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通讯地址: (略)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1层
邮编:*
联系人:马小龙、刘逸飞
电话:*、*
电子邮箱:*@*inochem.com、*@*inochem.com
本招标项目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至2024年度重卡换电站及配套电池框架采购项目的招标人 (略) ,最终用户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建设单位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整体项目规模:基 (略) 对重卡换电业务的发展需求,现对重卡换电站成套设备与配套电池以及换电站运营管理平台的知识产权使用权(换电站使用期内)进行采购框架招标,招标人将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项目以换电效益为主要考虑因素,采购范围具体包括:充电仓、换电仓、监控室等模块及配套备用电池(含按招标方要求更改外观设计与包装,安装、运输至项目指定地点,进行培训、调试、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以及土建、工艺设计、配套施工的全部费用),以及换电站使用期内系统平台在内的使用成本和质保期以外延保服务。本次重卡换电站与配套电池的采购将根据项目及其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实施,具体采购规模以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投标人负责提供重卡换电站设备本体与配套备用电池以及配套的换电站运营管理平台的知识产权使用费(换电站使用期内),投标人应具备换电站设备主体的设计、生产、检验、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等。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投产与试运行时所需备件和特殊工具应由供应商推荐并由供应商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由于设备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在交付时,带齐产品所需的所有零部件及安装工具,保证交付完整的产品。
2.3 最高投标限价:单台设备价格及换电站使用期内系统平台在内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用不超过250万元/套(含税)。
2.4 入围供应商数量:
(1)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得分前4名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分别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4家,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采购订单》将根据《框架合作协议》和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
(2)招标人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入围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种类及交货时间以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入围供应商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报价,对同一产品不允许二次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4)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从签订之日起计一年内有效,《框架合作协议》中的签约价格将作为实际采购合同的最高限价, (略) 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框架协议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新的协议有效期。
2.5 交货日期及安装工期:满足最终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要求。
2.6 交货地点: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发出的《采购订单》指定的项目建设地点。
2.7 质量目标:通过招标人及关联单位的质量验收。主设备质保期1年以上,易损件6个月以上,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护及修复。期间如发生其他原因双方终止合作,中标人仍需提供必要的系统维护及修复
2.8 HSE目标:项目建设须安全合规,中标人进入招标人现场作业应遵守招标人质量和HSE管理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人管理规定,无任何安全事故、HSE管理达到中国中化相关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制造商,且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
(4)未 (略) 列入黑名单。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2021年或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累计15台换电电池总成及2座重卡换电站项目供货业绩,以有效合同数量为准。
注:业绩证明文件应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货物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并提供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核查其原件的权力。投标人需对其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3.4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近 5 年内未发生过生产、运营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5)投标人应具备符合招标人项目要求的多方协调能力,能够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 相关报备、报审工作。
(6)分包要求:允许投标人对现场设备安装服务进行分包。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7月26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内,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退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用。
4.2潜在投标人需先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完成领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南路799号南湖东怡大厦27层中化商务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西铁 (略) 17号楼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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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芦希尧
电话:*
电子邮箱:*@*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通讯地址: (略)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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