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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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招标公告

平潭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平潭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东元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ZB[TP]*

项目名称:平潭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72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1

平潭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项目

1.00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硬件要提供到位,20天内调试安装完成且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具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 述资质有效期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 (略) 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上述四类资质证书统一延期后的有效期,可以在住建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厅官网(http://** cn/)“首页-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企业信 息查询。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级资质审批 部门要及时做好所在地企业资质 (略) 厅官网“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和更新工作 。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3.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注:(1)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应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即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并由该建造师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由建造师人本人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注册证书无效。(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没有标注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注册专业有效期内,否则该注册证书无效。(3) (略) 二级建造师执行《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相关规定。

3.3业绩:供应商须提供智能化集成相关业绩案例佐证材料(不少于1个),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3.4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东元 (略)

方式:①现场获取:福建东元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前进小区);②线上获取:*@*q.com。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采购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平 (略)

地址:平潭县流水镇松南村新楼110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东元 (略)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前进小区

联系方式:翁明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明鸿

电 话:*

平潭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平潭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东元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ZB[TP]*

项目名称:平潭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72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1

平潭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项目

1.00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硬件要提供到位,20天内调试安装完成且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具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 述资质有效期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 (略) 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上述四类资质证书统一延期后的有效期,可以在住建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厅官网(http://** cn/)“首页-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企业信 息查询。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级资质审批 部门要及时做好所在地企业资质 (略) 厅官网“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和更新工作 。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3.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注:(1)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应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即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并由该建造师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由建造师人本人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注册证书无效。(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没有标注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注册专业有效期内,否则该注册证书无效。(3) (略) 二级建造师执行《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相关规定。

3.3业绩:供应商须提供智能化集成相关业绩案例佐证材料(不少于1个),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3.4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东元 (略)

方式:①现场获取:福建东元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前进小区);②线上获取:*@*q.com。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采购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平 (略)

地址:平潭县流水镇松南村新楼110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东元 (略)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前进小区

联系方式:翁明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明鸿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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