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5年沈河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2025年沈河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88
项目名称:2023年-2025年沈河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996,573.60
最高限价(元):12,996,573.6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详细需求请下载招标文件)
为进一步深化沈河区园林绿化养护体制改革,促进全区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 (略) 园林绿化管护水平, (略) 绿化管养能力,提高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科学高效、竞争有序的养护体制,完善沈河区园林绿化系统管理机制。 (略) 精细化管理工作,通 (略) 场化改革,引入专业的第三方养护企业,择优选取专业性高、人员、设备配备充足的优质企业开展辖区内绿化养护工作,制订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行业竞争提高绿化养护水平,稳步提升沈河区绿化养护质量。
二、包组划分 (除招标文件外,及时下载附件)
包号 | 包组名称 | 养护范围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三年合计) |
01 | 西部区域绿化养护 | 包括新北、朱剪、皇城、滨河、五里河、风雨坛六个办事处的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空间(包括非物业小区),含青年公园、市府广场、帅府广场等重点公园绿地、广场等。 | *.80 |
02 | 东部区域绿化养护 | 包括东陵、马官桥、南塔、泉园、万莲五个办事处的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空间(包括非物业小区),含万柳塘公园、南塔公园、长青公园等重点公园绿地。 | *.94 |
03 | 五里河公园及浑河滩地绿化养护 | 包括二环以南、青年大街以东、三环以西、浑河以北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空间(包括五里河公园体育设施管理)。 | *.48 |
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3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要求:
1、成立项目组:养护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在沈河区成立项目组。
2、人员要求:养护单位应配备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固定的管理人员。养护单位组建完成后其法人、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因法定事由确需更换的,须报采购人同意。
3、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5%,每年交工统计成活率不得低于98%,交工前由采购人负责验收确定,如有超出部分,由养护 (略) 场价格赔偿。
4、养护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坚持每日旁站式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绿化养护项目经理请假, (略) 派专人顶替其请假期间的管理工作。
5、日常养护按照绿化面积要求以《沈河区园林绿化养护作业基本情况的考核标准》(见后附)进行养护人员配备;要求作业人员足额定岗定位,并按养护量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
6、养护单位必须有应对旱、涝等特殊气候条件的紧急预案(养护单位进场时上交)。内容包括:可以动用的车辆、排水设备、人员、工作计划安排等。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保护养护形象。
7、养护单位要有足够的应变能力,视沈河区的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力、设备配合工作。沈河区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时,要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8、养护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绿地人为破坏负有第一责任。未经主管单位告知或提供拆改审批单而在绿地内的一切破坏性施工,养护单位有权制止。制止不力造成绿地损坏,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解除养护合同。
9、构建智慧园林养护管理平台,实现绿化植被资产电子化管理,形成完整的区域电子档案,实现养护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质量和效率。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数字化平台案件处理。
10、服务期内若出现财政部门资金拨付不到位的情形,养护单位必须有提供继续服务的能力,保证服务全程不中止。
11、养护单位应接受采购人现有临时工人,并与之续签至少3个月的劳动合同(01包:88人、02包:84人、03包:76人)。
12、养护单位不得拖欠工人工资,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13、养护单位应设立应急队*,24小时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14、养护单位在广场、公园、绿地内新建、安装、改造任何设施,均需通过采购人批准方可执行。
15、养护单位应为本标段内所有树木缴纳公众责任险。
16、公园管理要求:
(1)公园内保洁要求:无残土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涂抹刻画、无张贴悬挂、无大面积积水,无树根残留、无杂草、树枝存放、无便溺痕迹。做到园容卫生清扫区域到位、保洁时间到位、管理责任到位。保证每日垃圾清运两次以上,各处垃圾箱淸掏及时、无外溢,保洁人员每半小时清扫一次,确保园路广场净、休息座椅净、健身器材净、各种标牌净、墙根树根净、草坪绿地净、花坛花钵净;
(2)公园内保安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保安人员,有专人负责车辆引导、行人引导,确保人车分流保障安全,同时应设置显著标识牌,供行人观看;
(3)公园内禁止非作业车辆进入、禁止共享单车进入,对公园门口停放的共享单车按序摆放;
(4)公园内禁止宠物进入,应设置显著标识牌,供行人观看;
(5)对公园内行人的不安全游玩儿行为进行及时提示、制止,避免人身损害;
(6)公园内设施不得擅自出租、转让,公园内不得进行摆摊经营等营利活动。
(7)公园内举行大型活动需组织方提供上级部门审批材料,养护单位负责审核检查,坚决杜绝无批件举办活动。
17、如遇上级单位提出关于绿化养护新的提标提质等要求,养护单位需无条件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1,960,457.98
最高限价(元):11,960,457.98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详细需求请下载招标文件)
为进一步深化沈河区园林绿化养护体制改革,促进全区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 (略) 园林绿化管护水平, (略) 绿化管养能力,提高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科学高效、竞争有序的养护体制,完善沈河区园林绿化系统管理机制。 (略) 精细化管理工作,通 (略) 场化改革,引入专业的第三方养护企业,择优选取专业性高、人员、设备配备充足的优质企业开展辖区内绿化养护工作,制订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行业竞争提高绿化养护水平,稳步提升沈河区绿化养护质量。
二、包组划分 (除招标文件外,及时下载附件)
包号 | 包组名称 | 养护范围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三年合计) |
01 | 西部区域绿化养护 | 包括新北、朱剪、皇城、滨河、五里河、风雨坛六个办事处的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空间(包括非物业小区),含青年公园、市府广场、帅府广场等重点公园绿地、广场等。 | *.80 |
02 | 东部区域绿化养护 | 包括东陵、马官桥、南塔、泉园、万莲五个办事处的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空间(包括非物业小区),含万柳塘公园、南塔公园、长青公园等重点公园绿地。 | *.94 |
03 | 五里河公园及浑河滩地绿化养护 | 包括二环以南、青年大街以东、三环以西、浑河以北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空间(包括五里河公园体育设施管理)。 | *.48 |
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3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要求:
1、成立项目组:养护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在沈河区成立项目组。
2、人员要求:养护单位应配备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固定的管理人员。养护单位组建完成后其法人、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因法定事由确需更换的,须报采购人同意。
3、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5%,每年交工统计成活率不得低于98%,交工前由采购人负责验收确定,如有超出部分,由养护 (略) 场价格赔偿。
4、养护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坚持每日旁站式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绿化养护项目经理请假, (略) 派专人顶替其请假期间的管理工作。
5、日常养护按照绿化面积要求以《沈河区园林绿化养护作业基本情况的考核标准》(见后附)进行养护人员配备;要求作业人员足额定岗定位,并按养护量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
6、养护单位必须有应对旱、涝等特殊气候条件的紧急预案(养护单位进场时上交)。内容包括:可以动用的车辆、排水设备、人员、工作计划安排等。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保护养护形象。
7、养护单位要有足够的应变能力,视沈河区的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力、设备配合工作。沈河区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时,要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8、养护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绿地人为破坏负有第一责任。未经主管单位告知或提供拆改审批单而在绿地内的一切破坏性施工,养护单位有权制止。制止不力造成绿地损坏,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解除养护合同。
9、构建智慧园林养护管理平台,实现绿化植被资产电子化管理,形成完整的区域电子档案,实现养护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质量和效率。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数字化平台案件处理。
10、服务期内若出现财政部门资金拨付不到位的情形,养护单位必须有提供继续服务的能力,保证服务全程不中止。
11、养护单位应接受采购人现有临时工人,并与之续签至少3个月的劳动合同(01包:88人、02包:84人、03包:76人)。
12、养护单位不得拖欠工人工资,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13、养护单位应设立应急队*,24小时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14、养护单位在广场、公园、绿地内新建、安装、改造任何设施,均需通过采购人批准方可执行。
15、养护单位应为本标段内所有树木缴纳公众责任险。
16、公园管理要求:
(1)公园内保洁要求:无残土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涂抹刻画、无张贴悬挂、无大面积积水,无树根残留、无杂草、树枝存放、无便溺痕迹。做到园容卫生清扫区域到位、保洁时间到位、管理责任到位。保证每日垃圾清运两次以上,各处垃圾箱淸掏及时、无外溢,保洁人员每半小时清扫一次,确保园路广场净、休息座椅净、健身器材净、各种标牌净、墙根树根净、草坪绿地净、花坛花钵净;
(2)公园内保安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保安人员,有专人负责车辆引导、行人引导,确保人车分流保障安全,同时应设置显著标识牌,供行人观看;
(3)公园内禁止非作业车辆进入、禁止共享单车进入,对公园门口停放的共享单车按序摆放;
(4)公园内禁止宠物进入,应设置显著标识牌,供行人观看;
(5)对公园内行人的不安全游玩儿行为进行及时提示、制止,避免人身损害;
(6)公园内设施不得擅自出租、转让,公园内不得进行摆摊经营等营利活动。
(7)公园内举行大型活动需组织方提供上级部门审批材料,养护单位负责审核检查,坚决杜绝无批件举办活动。
17、如遇上级单位提出关于绿化养护新的提标提质等要求,养护单位需无条件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0,845,955.16
最高限价(元):10,845,955.16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详细需求请下载招标文件)
为进一步深化沈河区园林绿化养护体制改革,促进全区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 (略) 园林绿化管护水平, (略) 绿化管养能力,提高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科学高效、竞争有序的养护体制,完善沈河区园林绿化系统管理机制。 (略) 精细化管理工作,通 (略) 场化改革,引入专业的第三方养护企业,择优选取专业性高、人员、设备配备充足的优质企业开展辖区内绿化养护工作,制订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行业竞争提高绿化养护水平,稳步提升沈河区绿化养护质量。
二、包组划分 (除招标文件外,及时下载附件)
包号 | 包组名称 | 养护范围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三年合计) |
01 | 西部区域绿化养护 | 包括新北、朱剪、皇城、滨河、五里河、风雨坛六个办事处的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空间(包括非物业小区),含青年公园、市府广场、帅府广场等重点公园绿地、广场等。 | *.80 |
02 | 东部区域绿化养护 | 包括东陵、马官桥、南塔、泉园、万莲五个办事处的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空间(包括非物业小区),含万柳塘公园、南塔公园、长青公园等重点公园绿地。 | *.94 |
03 | 五里河公园及浑河滩地绿化养护 | 包括二环以南、青年大街以东、三环以西、浑河以北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空间(包括五里河公园体育设施管理)。 | *.48 |
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3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要求:
1、成立项目组:养护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在沈河区成立项目组。
2、人员要求:养护单位应配备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固定的管理人员。养护单位组建完成后其法人、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因法定事由确需更换的,须报采购人同意。
3、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5%,每年交工统计成活率不得低于98%,交工前由采购人负责验收确定,如有超出部分,由养护 (略) 场价格赔偿。
4、养护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坚持每日旁站式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绿化养护项目经理请假, (略) 派专人顶替其请假期间的管理工作。
5、日常养护按照绿化面积要求以《沈河区园林绿化养护作业基本情况的考核标准》(见后附)进行养护人员配备;要求作业人员足额定岗定位,并按养护量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
6、养护单位必须有应对旱、涝等特殊气候条件的紧急预案(养护单位进场时上交)。内容包括:可以动用的车辆、排水设备、人员、工作计划安排等。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保护养护形象。
7、养护单位要有足够的应变能力,视沈河区的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力、设备配合工作。沈河区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时,要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8、养护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绿地人为破坏负有第一责任。未经主管单位告知或提供拆改审批单而在绿地内的一切破坏性施工,养护单位有权制止。制止不力造成绿地损坏,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解除养护合同。
9、构建智慧园林养护管理平台,实现绿化植被资产电子化管理,形成完整的区域电子档案,实现养护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质量和效率。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数字化平台案件处理。
10、服务期内若出现财政部门资金拨付不到位的情形,养护单位必须有提供继续服务的能力,保证服务全程不中止。
11、养护单位应接受采购人现有临时工人,并与之续签至少3个月的劳动合同(01包:88人、02包:84人、03包:76人)。
12、养护单位不得拖欠工人工资,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13、养护单位应设立应急队*,24小时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14、养护单位在广场、公园、绿地内新建、安装、改造任何设施,均需通过采购人批准方可执行。
15、养护单位应为本标段内所有树木缴纳公众责任险。
16、公园管理要求:
(1)公园内保洁要求:无残土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涂抹刻画、无张贴悬挂、无大面积积水,无树根残留、无杂草、树枝存放、无便溺痕迹。做到园容卫生清扫区域到位、保洁时间到位、管理责任到位。保证每日垃圾清运两次以上,各处垃圾箱淸掏及时、无外溢,保洁人员每半小时清扫一次,确保园路广场净、休息座椅净、健身器材净、各种标牌净、墙根树根净、草坪绿地净、花坛花钵净;
(2)公园内保安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保安人员,有专人负责车辆引导、行人引导,确保人车分流保障安全,同时应设置显著标识牌,供行人观看;
(3)公园内禁止非作业车辆进入、禁止共享单车进入,对公园门口停放的共享单车按序摆放;
(4)公园内禁止宠物进入,应设置显著标识牌,供行人观看;
(5)对公园内行人的不安全游玩儿行为进行及时提示、制止,避免人身损害;
(6)公园内设施不得擅自出租、转让,公园内不得进行摆摊经营等营利活动。
(7)公园内举行大型活动需组织方提供上级部门审批材料,养护单位负责审核检查,坚决杜绝无批件举办活动。
17、如遇上级单位提出关于绿化养护新的提标提质等要求,养护单位需无条件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地点: (略) 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略) 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巷,4号楼1楼开标室4105)
#腾讯会议:884-366-239( (略) 不见面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与开标,远程参与开标即可,请投标人提前15分钟进入会议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沈河区大南街19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东呈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步云山路29号(16-18轴S-M轴)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呈 (略)
账号: *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常奕宁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