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项目包五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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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项目包五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牧邦 (略) 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委托,拟对大通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项目项目包五(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牧邦竞磋(服务)2023-031-2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项目包五(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7000.00元

采购最高限价

37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投标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其他资质条件:

5.1.投标供应商须 (略) 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注册律师执业证。

5.2.律师事务所选聘律师需有三个执业年限达5年及以上。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8时00分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或者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200元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牧邦 (略)

( (略) 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2单元2072室(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7层02))

文件获取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0971-*

电子邮箱:*@*q.com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投标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注:资料发送至:*@*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电话:0971-*确认,否则报名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现场递交

收件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971-*

磋商地点: (略) 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2单元2072室(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7层02)青海牧邦 (略)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

联系人:雍女士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宁大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牧邦 (略)

业务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2单元2072室(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7层0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略) 西宁小桥大街支行

收款人

青海牧邦 (略)

银行账号

*4120

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购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



信息来源:http://**_7/*.html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牧邦 (略) 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委托,拟对大通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项目项目包五(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牧邦竞磋(服务)2023-031-2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项目包五(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7000.00元

采购最高限价

37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投标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其他资质条件:

5.1.投标供应商须 (略) 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注册律师执业证。

5.2.律师事务所选聘律师需有三个执业年限达5年及以上。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8时00分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或者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200元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牧邦 (略)

( (略) 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2单元2072室(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7层02))

文件获取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0971-*

电子邮箱:*@*q.com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投标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注:资料发送至:*@*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电话:0971-*确认,否则报名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现场递交

收件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971-*

磋商地点: (略) 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2单元2072室(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7层02)青海牧邦 (略)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

联系人:雍女士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宁大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牧邦 (略)

业务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2单元2072室(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7层0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略) 西宁小桥大街支行

收款人

青海牧邦 (略)

银行账号

*4120

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购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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