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债券发行券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娄底市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债券发行券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 HNZJC2020-FW(LD)-101 2、项目名称: (略) (略) 2021年债券发行券商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发行金额的8‰; 4、最高限价:发行金额的8‰(包含本数); 5、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债券发行成功止。 8、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2020年8月至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20年8月至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网上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中国证券监督 (略) 债券承销资格及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12月25日至 2020 年1月14日17时00分;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后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6、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0 年 1 月1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采购)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整; 2、交纳时间: 2020 年 1 月14 日 17 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1、 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3.2 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5、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地 址: (略) 湘中大道67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地 址: (略) 娄星区乐坪大道恒丰酒店附属二楼 4、监管部门名称和电话 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 话: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 HNZJC2020-FW(LD)-101 2、项目名称: (略) (略) 2021年债券发行券商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发行金额的8‰; 4、最高限价:发行金额的8‰(包含本数); 5、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债券发行成功止。 8、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2020年8月至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20年8月至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网上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中国证券监督 (略) 债券承销资格及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12月25日至 2020 年1月14日17时00分;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后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6、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0 年 1 月1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采购)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整; 2、交纳时间: 2020 年 1 月14 日 17 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1、 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3.2 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5、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地 址: (略) 湘中大道67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地 址: (略) 娄星区乐坪大道恒丰酒店附属二楼 4、监管部门名称和电话 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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