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铁塔年专项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淮安铁塔年专项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淮安铁塔2023-2024年专项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淮安铁塔2023-2024年专项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人: (略) (略)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
1.5 标包划分:不划分
1.6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00元/每案件(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专项法律诉讼服务。
2.2服务地点: (略)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或签订新框架协议(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3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4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6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8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不与 (略) (略) 存在利益冲突,合作执行期间 (略) 内除 (略) 以外的电信运营商有法律合作关系,独立服务 (略) (略) ,合作期间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须提供承诺书。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列入全国/ (略) /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 (略)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 *@*hinatowercom.cn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扫描件,联系人信息,发邮件至 *@*hinatowercom.cn,获取比选文件。
5.3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0】元)整。
6.应答文件的递交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10时00分
6.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承德南路333号中移在线园区运营支撑中心东塔10楼会议室。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承德南路333号中移在线园区运营支撑中心东塔9-10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517-*
传 真:/
电子邮件:*@*hinatowercom.cn
网 址:http://**
采购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泽宇
淮安铁塔2023-2024年专项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淮安铁塔2023-2024年专项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人: (略) (略)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
1.5 标包划分:不划分
1.6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00元/每案件(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专项法律诉讼服务。
2.2服务地点: (略)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或签订新框架协议(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3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4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6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8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不与 (略) (略) 存在利益冲突,合作执行期间 (略) 内除 (略) 以外的电信运营商有法律合作关系,独立服务 (略) (略) ,合作期间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须提供承诺书。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列入全国/ (略) /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 (略)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 *@*hinatowercom.cn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扫描件,联系人信息,发邮件至 *@*hinatowercom.cn,获取比选文件。
5.3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0】元)整。
6.应答文件的递交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10时00分
6.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承德南路333号中移在线园区运营支撑中心东塔10楼会议室。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承德南路333号中移在线园区运营支撑中心东塔9-10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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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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