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八十七团综治中心第五师八十七团市域化治理小区探头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第五师八十七团综治中心第五师八十七团市域化治理小区探头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第五 (略) 域化治理小区探头安装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第五师八十七团综治中心
行政区域 87团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27日 17: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鸿丰大酒店6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鸿丰大酒店6楼
预算金额 ¥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阿丽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第五师八十七团综治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第五师八十七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永文:*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博超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城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阿丽,0909-*
附件:
附件1 监控报表.xls

项目概况

第五 (略) 域化治理小区探头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鸿丰大酒店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CCS2023-025

项目名称:第五 (略) 域化治理小区探头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监控要求覆盖团部周边小区的道路及重点区域,做到重点部位无死角。

合同履行期限: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①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②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鸿丰大酒店6楼

方式:线下报名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鸿丰大酒店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鸿丰大酒店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第五师八十七团综治中心     

地址:第五师八十七团        

联系方式:周永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城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联系方式:阿丽,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丽

电 话:  *

 
,新疆, (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第五 (略) 域化治理小区探头安装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第五师八十七团综治中心
行政区域 87团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27日 17: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鸿丰大酒店6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鸿丰大酒店6楼
预算金额 ¥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阿丽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第五师八十七团综治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第五师八十七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永文:*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博超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城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阿丽,0909-*
附件:
附件1 监控报表.xls

项目概况

第五 (略) 域化治理小区探头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鸿丰大酒店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CCS2023-025

项目名称:第五 (略) 域化治理小区探头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监控要求覆盖团部周边小区的道路及重点区域,做到重点部位无死角。

合同履行期限: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①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②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鸿丰大酒店6楼

方式:线下报名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鸿丰大酒店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鸿丰大酒店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第五师八十七团综治中心     

地址:第五师八十七团        

联系方式:周永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城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联系方式:阿丽,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丽

电 话:  *

 
,新疆, (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