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纬七路工程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
关于纬七路工程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
纬七路工程项目经《 (略) 大丰区行政审批 (略) 新 (略) 纬七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大行审发审〔2023〕44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拟永久使用我区部分林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用途:纬七路工程项目。
二、使用林地位置:大中街道光明村,详见示意图。
三、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0544公顷。
四、林地、林木所有权单位名称:大中街道光明村(林地落界小班号01341、01410)。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 (略) 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略) 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日
纬七路工程项目经《 (略) 大丰区行政审批 (略) 新 (略) 纬七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大行审发审〔2023〕44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拟永久使用我区部分林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用途:纬七路工程项目。
二、使用林地位置:大中街道光明村,详见示意图。
三、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0544公顷。
四、林地、林木所有权单位名称:大中街道光明村(林地落界小班号01341、01410)。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 (略) 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略) 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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