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劳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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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劳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2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略) 鹤城区渣土事务中心(采购人名称)的鹤城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劳务服务 (项目名称)包2 进行三次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鹤城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劳务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2023]3053

3、委托代理编号:HNQF-CG-*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2

包2

坨院、盈口街道办区域建筑垃圾清运

规定区域内的建筑垃圾清理、运输和消纳

1项

*.00

*.00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登录入口下载(http://**)获取招标文件。

注:如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745-*,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时到12时,14时至17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开标室见电子大屏)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开标室见电子大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郑自华

2、电话:074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鹤城区渣土事务中心

(2)地 址: (略) 鹤城区迎丰东 (略) 7楼

(3)联系人:潘女士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 (略)

(2)地 址: (略) 鹤城区刘塘路鹤州公馆二栋二楼(悦逸智选酒店二楼)

(3)联系人:郑自华

(4)电 话:0745-*



中方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公开招标 没有了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2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略) 鹤城区渣土事务中心(采购人名称)的鹤城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劳务服务 (项目名称)包2 进行三次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鹤城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劳务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2023]3053

3、委托代理编号:HNQF-CG-*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2

包2

坨院、盈口街道办区域建筑垃圾清运

规定区域内的建筑垃圾清理、运输和消纳

1项

*.00

*.00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登录入口下载(http://**)获取招标文件。

注:如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745-*,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时到12时,14时至17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开标室见电子大屏)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开标室见电子大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郑自华

2、电话:074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鹤城区渣土事务中心

(2)地 址: (略) 鹤城区迎丰东 (略) 7楼

(3)联系人:潘女士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 (略)

(2)地 址: (略) 鹤城区刘塘路鹤州公馆二栋二楼(悦逸智选酒店二楼)

(3)联系人:郑自华

(4)电 话: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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