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前镇农村散户清洁取暖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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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前镇农村散户清洁取暖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吉县口前镇农村散户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3]-00055号-STZB-ZCY-007

2、项目名称:永吉县口前镇农村散户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11.2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711.2万元

6、采购需求:生物质水暖大锅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范围:货物采购、安装及与之有关的配套服务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投入使用并验收合格。

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12、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家注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标

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http://**)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4.本项目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永吉县口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永吉县吉桦路1391号

联系人:焦馨慰联系电话: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街98号大仝大厦16楼南侧

联系人:李雪峰联系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峰联系电话:0432-*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永吉县口前镇农村散户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3]-00055号-STZB-ZCY-007

2、项目名称:永吉县口前镇农村散户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11.2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711.2万元

6、采购需求:生物质水暖大锅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范围:货物采购、安装及与之有关的配套服务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投入使用并验收合格。

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12、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家注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标

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http://**)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4.本项目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永吉县口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永吉县吉桦路1391号

联系人:焦馨慰联系电话: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街98号大仝大厦16楼南侧

联系人:李雪峰联系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峰联系电话:0432-*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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