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某部场地配套物资器材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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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某部场地配套物资器材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采购某部场地配套物资器材

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场地配套物资器材)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函提出意见建议。

一、采购单位

(略) 通州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用于提供我部采购场地配套物资器材(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概算金额

约121.7万元。

四、初步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五、初步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单位后,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单位需在20历天内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二)合同款支付方式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由我部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款的80%,并交由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审价;审价完成后,支付至审价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支付。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六)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的企业、事业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八)报价单位具有正规合法,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九)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和 “军队采购网”(http://**)列入处罚名单(如因单位性质无法查询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单位性质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 2023 年 10 月

预计交付地点: 山西 省(市、自治区) (略) (区)汶水县。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的方式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形成PDF版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时间:2023.08.03-2023.08.18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邮 箱:*@*q.com

附 件:1.采购需求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山西, (略) , (略) ,吕梁

采购某部场地配套物资器材

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场地配套物资器材)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函提出意见建议。

一、采购单位

(略) 通州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用于提供我部采购场地配套物资器材(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概算金额

约121.7万元。

四、初步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五、初步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单位后,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单位需在20历天内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二)合同款支付方式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由我部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款的80%,并交由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审价;审价完成后,支付至审价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支付。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六)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的企业、事业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八)报价单位具有正规合法,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九)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和 “军队采购网”(http://**)列入处罚名单(如因单位性质无法查询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单位性质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 2023 年 10 月

预计交付地点: 山西 省(市、自治区) (略) (区)汶水县。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的方式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形成PDF版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时间:2023.08.03-2023.08.18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邮 箱:*@*q.com

附 件:1.采购需求

2.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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