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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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CY-2023-002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略)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21年),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需经专家审核,并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申请验收),项目验收后5日内提交最终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第一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领取文件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送至代理机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双塔区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ina.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谕

电话: *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CY-2023-002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略)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21年),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需经专家审核,并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申请验收),项目验收后5日内提交最终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第一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领取文件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送至代理机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双塔区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ina.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谕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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