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社会福利院关于临时安置用房拆除等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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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社会福利院关于临时安置用房拆除等工程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2#自理楼临时安置用房拆除等工程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略) (略) 2#自理楼临时安置用房拆除等工程。

2、项目地点: (略) 盐渎路8号。

3、招标内容及规模: (略) (略) 2#自理楼临时安置用房拆除、垃圾清运、土方回填、夯填等,拆除后的残值归中标人所有;2#楼红砖封堵门、粉刷、涂料等;绿化移植、补种等。具体拆除及施工范围内容以招标人现场确认为准。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4.86万元。

6、现场管理要求:

6.1中标人进场拆除前,必须设置绿色安全围挡,封闭施工。

6.2建筑物(构造物)拆除、清运残渣等施工时,必须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防止扬尘。进出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必须冲洗,防止残渣灰尘散落,污染道路。

6.3拆除现场周边保持整洁,当日施工结束时,必须做好道路清洁及洒水除尘等工作。

6.4现场建筑残渣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绿网覆盖、洒水等措施。

6.5拆除现场不得夜间施工,扰民造成的影响、处罚及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6.6招标人不提供残渣放置场地,残渣清运完成后,必须对场地进行土方回填,平整场地。

6.7拆除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安全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岗位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仟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履约安全保证金为*仟*佰元整,在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或履约保函形式交至招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视为放弃中标。履约安全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8月 8日至2023年8月 14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苏 (略) ( (略) 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楼南楼东单元601室,电话:*)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 址: (略) 盐渎路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楼南楼东单元601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招标文件.doc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2#自理楼临时安置用房拆除等工程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略) (略) 2#自理楼临时安置用房拆除等工程。

2、项目地点: (略) 盐渎路8号。

3、招标内容及规模: (略) (略) 2#自理楼临时安置用房拆除、垃圾清运、土方回填、夯填等,拆除后的残值归中标人所有;2#楼红砖封堵门、粉刷、涂料等;绿化移植、补种等。具体拆除及施工范围内容以招标人现场确认为准。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4.86万元。

6、现场管理要求:

6.1中标人进场拆除前,必须设置绿色安全围挡,封闭施工。

6.2建筑物(构造物)拆除、清运残渣等施工时,必须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防止扬尘。进出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必须冲洗,防止残渣灰尘散落,污染道路。

6.3拆除现场周边保持整洁,当日施工结束时,必须做好道路清洁及洒水除尘等工作。

6.4现场建筑残渣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绿网覆盖、洒水等措施。

6.5拆除现场不得夜间施工,扰民造成的影响、处罚及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6.6招标人不提供残渣放置场地,残渣清运完成后,必须对场地进行土方回填,平整场地。

6.7拆除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安全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岗位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仟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履约安全保证金为*仟*佰元整,在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或履约保函形式交至招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视为放弃中标。履约安全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8月 8日至2023年8月 14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苏 (略) ( (略) 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楼南楼东单元601室,电话:*)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 址: (略) 盐渎路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楼南楼东单元601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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