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淳安县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淳安县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淳安县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亚运氛围,县文明办会同创建办利用城区(含开发区等周边区域)公交站台投放公益广告宣传,租赁城区70%公交站台广告位,租赁期六个月,并免费提供四个月以上的同位置使用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千岛湖镇公交站台是由杭州 (略) 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具有唯一性;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本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余老师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方建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491.1 KB
淳安县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淳安县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亚运氛围,县文明办会同创建办利用城区(含开发区等周边区域)公交站台投放公益广告宣传,租赁城区70%公交站台广告位,租赁期六个月,并免费提供四个月以上的同位置使用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千岛湖镇公交站台是由杭州 (略) 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具有唯一性;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本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余老师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方建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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