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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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8-15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zcg〔2023〕06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磋商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 (略) 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已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中国邮 (略) 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进行采购,包含条幅、名片、展架等宣传物料制作,本项目总预算:35万元,服务期两年,共入围两名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 (略) 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响应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响应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或人员;

  备注: (略) (略) 范围内。

  5.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7.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1响应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7.1.2响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7.1.3响应人或其响应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7.1.4响应人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1.5响应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1.6响应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响应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5日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领取,*@*63.com。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0557-*。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止

  递交方式:中国邮政储 (略) 分行二楼会议室( (略) 汴河中路859号)纸质文件递交。

  本次采购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cn)。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0557-*

  邮箱:*@*63.com


信息来源:http://**-1.htm
, (略) ,宿州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8-15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zcg〔2023〕06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磋商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 (略) 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已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中国邮 (略) 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进行采购,包含条幅、名片、展架等宣传物料制作,本项目总预算:35万元,服务期两年,共入围两名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 (略) 分行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响应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响应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或人员;

  备注: (略) (略) 范围内。

  5.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7.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1响应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7.1.2响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7.1.3响应人或其响应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7.1.4响应人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1.5响应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1.6响应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响应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5日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领取,*@*63.com。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0557-*。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止

  递交方式:中国邮政储 (略) 分行二楼会议室( (略) 汴河中路859号)纸质文件递交。

  本次采购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cn)。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0557-*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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