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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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丹东 (略) 撰写人: 张志鹏
( (略)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96
项目名称: (略)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9,547.10
最高限价(元):799,547.1
采购需求:

(略)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土地价格监测体系,保持城镇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单 (略)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单位;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土地估价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略) 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凤山路71-21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3单元511室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 丹东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向微
电 话: *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丹东 (略) 撰写人: 张志鹏
( (略)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96
项目名称: (略)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9,547.10
最高限价(元):799,547.1
采购需求:

(略)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土地价格监测体系,保持城镇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单 (略)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单位;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土地估价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略) 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凤山路71-21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3单元511室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 丹东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向微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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