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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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

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丹东金正大工程 (略) (略) 第二中学 委托,对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3-*-0008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主要技术要求

交付时间及安装要求

01

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1.物理数字化实验室设备 2.化学数字化实验室设备 3.生物数字化及显微互动实验室设备 4.理化生仪器药品设备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免费安装调试达到使用状态。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 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时起至 2023年 8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交,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四楼)。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远程操作解密,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备份文件按要求提供,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等要求详见公告及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3.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须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390-769-23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二中学

地 址: (略) 凤凰城区山东街51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正大工程 (略)

地 址: (略) 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正大工程 (略)

账号:2105 0166 5103 0000 0699

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丹东金正大工程 (略) (略) 第二中学 委托,对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3-*-0008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主要技术要求

交付时间及安装要求

01

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1.物理数字化实验室设备 2.化学数字化实验室设备 3.生物数字化及显微互动实验室设备 4.理化生仪器药品设备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免费安装调试达到使用状态。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 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时起至 2023年 8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交,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四楼)。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远程操作解密,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备份文件按要求提供,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等要求详见公告及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3.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须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390-769-23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二中学

地 址: (略) 凤凰城区山东街51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正大工程 (略)

地 址: (略) 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正大工程 (略)

账号:2105 0166 5103 0000 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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