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年张家口小规模县区能源业务代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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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年张家口小规模县区能源业务代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2024年张家口小规模县区能源业务代维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2024年张家口小规模县区能源业务代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 (略) 河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换、充、备电设备日常维护、设备维修、资产盘点、电池调度、安全隐患整治排查及电柜、机柜基础、备电设备、充电设备、电缆拆除等代维服务。

2、合同类型:框架+订单,最终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段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实施地域

标段一

赛尔通信 (略)

怀来县、蔚县、万全区、尚义县

标段二

河北 (略)

沽源县、康保县、赤城县

标段三

(略)

崇礼区、怀安县、阳原县、涿鹿县、下花园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略) 公司《 (略) 采购小规模能源设备维护、代维应急发电服务等的通知》(能源经营部〔2023〕19号)文件要求以及相关通知:“针对能源设备代维业务量相对比较大的区、 (略) 集中采购,针对代维业务量比较小的区 (略) 采购范围内的特殊代维需求的,市公司可根据业务量与属地主业代维单位直接进行定向谈判,也可按照采购相关要求自行采购。”符合《 (略) 采购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4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河北分公司

地 址: (略) 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五层

采购代理: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联 系 人:杜春阳/杨旭/张明/郭宇宁/滕文明

电 话:*

电子邮件:duchunyang0101.*@*hinaccs.cn

采购人: (略) 河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3年8月21日

,河北,张家口

(略) 河北分公司2023-2024年张家口小规模县区能源业务代维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2024年张家口小规模县区能源业务代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 (略) 河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换、充、备电设备日常维护、设备维修、资产盘点、电池调度、安全隐患整治排查及电柜、机柜基础、备电设备、充电设备、电缆拆除等代维服务。

2、合同类型:框架+订单,最终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段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实施地域

标段一

赛尔通信 (略)

怀来县、蔚县、万全区、尚义县

标段二

河北 (略)

沽源县、康保县、赤城县

标段三

(略)

崇礼区、怀安县、阳原县、涿鹿县、下花园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略) 公司《 (略) 采购小规模能源设备维护、代维应急发电服务等的通知》(能源经营部〔2023〕19号)文件要求以及相关通知:“针对能源设备代维业务量相对比较大的区、 (略) 集中采购,针对代维业务量比较小的区 (略) 采购范围内的特殊代维需求的,市公司可根据业务量与属地主业代维单位直接进行定向谈判,也可按照采购相关要求自行采购。”符合《 (略) 采购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4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河北分公司

地 址: (略) 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五层

采购代理: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联 系 人:杜春阳/杨旭/张明/郭宇宁/滕文明

电 话:*

电子邮件:duchunyang0101.*@*hinaccs.cn

采购人: (略) 河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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