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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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事后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2023年6月21日,我局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项目

本次抽查的项目为全区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招标的43个标段,包含施工、设计、监理、装饰工程标段招标。

(二)检查内容

检查组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 (略) 场行为、工程招标 (略) 场行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人的履约行为、 (略) 场行为以及评标专家的行为等。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精神,抽查项目中标人均按要求到岗履职,但是部分被检项目招标人、招标 (略) 场行为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人和招标 (略) 场行为存在的问题

1.公告发布不规范。招标公告中填写的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与招标文件实际发布时间不一致;预审公告中填写的预审文件获取起始时间与预审文件实际发出时间不一致;招标公告系统内的发布时间不满足法定时间。

2.代理机构招投标工作执行不规范。实际标底编制人员与合同备案人员不一致;清标组组长非招标人;代理合同时间晚于编标时间;代理协议内容超出实际代理范围;代理委托合同中勾选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3.招投标过程资料不完整。总工期与计划开、竣工日期不符;标段估算价错误;清标报告未签字或签字不全;评标资料中缺少中标候选人推荐表;无招标人定标原因及依据;中标通知书上无中标质量要求。

(二)在建项目的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率不合格。

2.部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实名制系统综合考勤率不合格。

3.部分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负责人联系电话未完善。

4.部分单位未将工人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

三、问题处理

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扣分详情详见附件1);对中标单位履约行为存在问题的(扣分详情详见附件2),移交锡山区住房和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要仔细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订和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公正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共 (略) 场秩序。

(三)各招标人要加强对中标人履约行为的监督,规范中标人履约行为,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中标人的承诺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全面落实,营造依法经营、 (略) 场环境。

(四)我局将继续结合营商环境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招标投标各方行为主体的检查力度,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略) 场环境,保障我区招标投标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1.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招投标行为).pdf

2.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中标人履约行为).pdf

(略) 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

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事后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2023年6月21日,我局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项目

本次抽查的项目为全区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招标的43个标段,包含施工、设计、监理、装饰工程标段招标。

(二)检查内容

检查组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 (略) 场行为、工程招标 (略) 场行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人的履约行为、 (略) 场行为以及评标专家的行为等。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精神,抽查项目中标人均按要求到岗履职,但是部分被检项目招标人、招标 (略) 场行为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人和招标 (略) 场行为存在的问题

1.公告发布不规范。招标公告中填写的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与招标文件实际发布时间不一致;预审公告中填写的预审文件获取起始时间与预审文件实际发出时间不一致;招标公告系统内的发布时间不满足法定时间。

2.代理机构招投标工作执行不规范。实际标底编制人员与合同备案人员不一致;清标组组长非招标人;代理合同时间晚于编标时间;代理协议内容超出实际代理范围;代理委托合同中勾选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3.招投标过程资料不完整。总工期与计划开、竣工日期不符;标段估算价错误;清标报告未签字或签字不全;评标资料中缺少中标候选人推荐表;无招标人定标原因及依据;中标通知书上无中标质量要求。

(二)在建项目的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率不合格。

2.部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实名制系统综合考勤率不合格。

3.部分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负责人联系电话未完善。

4.部分单位未将工人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

三、问题处理

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扣分详情详见附件1);对中标单位履约行为存在问题的(扣分详情详见附件2),移交锡山区住房和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要仔细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订和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公正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共 (略) 场秩序。

(三)各招标人要加强对中标人履约行为的监督,规范中标人履约行为,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中标人的承诺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全面落实,营造依法经营、 (略) 场环境。

(四)我局将继续结合营商环境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招标投标各方行为主体的检查力度,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略) 场环境,保障我区招标投标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1.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招投标行为).pdf

2.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中标人履约行为).pdf

(略) 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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