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两江工厂污染源监测委外项目供应商寻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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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两江工厂污染源监测委外项目供应商寻源公告

长安汽车两江工厂污染源监测委外项目供应商寻源公告 公开寻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5日13时阅读次数:28

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长安汽车两江工厂污染源监测委外项目顺利进行,现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两江工厂污染源监测委外项目(地点:重庆)

二、项目概况及介绍

项目概况:

长安汽车两江工厂分别为一厂区、二厂区、三厂区(以下简称工厂),由冲压、焊接、涂装、总装、检测线、外观检测、动力站、员工食堂等单元组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报送和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特开展污染源监测委外委托工作。

本公告为简介,具体的内容以技术交流为准。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

1、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授权文书,原件备查;

2、未在T3(中国 (略) 、 (略) 、中国 (略) )、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提供1. 诚信承诺函,自拟模板,加盖公章。2. 报名方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供应商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网址:http://**-query-homepage.html,如查询结果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报名方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或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报名方被 (略) 生态环境局社会化监测单位名录数据库,且满足《 (略) 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件要求(提供 (略) 生态环境局社会化监测单位名录数据库证明材料)

6、报名方需在重庆区域建立有实验室(提供重庆区域建立有实验室的证明材料)

7、报名方未出现过监测作假、数据串改等被主管部门通报现象(提供承诺书)

8、报名方近五年(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污染物监测(需要包括有组织工业源废气)项目,其中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报名方在册环境监测人员不得低于30人且高级工程师3人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报名方中选时至少具有2名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在册取样人员,中选后2个月内配齐6名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在册取样人员,以满足两江工厂监测需求(1、提供2名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在册取样人员,社保证明,登高证扫描件;2、提供6名高处作业人员承诺书)

四、报名联系人

名 称:重庆 (略)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邮 箱:*@*ttp://**

五、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http://**:3000

报名材料:资质证明材料上传到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

请务必在寻源时间内按本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重要!)

注:首次注册的供应商请点击右上角”非生产寻源注册”

如需下载附件或报名项目,请前往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http://**
,重庆, (略) ,重庆

长安汽车两江工厂污染源监测委外项目供应商寻源公告 公开寻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5日13时阅读次数:28

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长安汽车两江工厂污染源监测委外项目顺利进行,现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两江工厂污染源监测委外项目(地点:重庆)

二、项目概况及介绍

项目概况:

长安汽车两江工厂分别为一厂区、二厂区、三厂区(以下简称工厂),由冲压、焊接、涂装、总装、检测线、外观检测、动力站、员工食堂等单元组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报送和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特开展污染源监测委外委托工作。

本公告为简介,具体的内容以技术交流为准。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

1、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授权文书,原件备查;

2、未在T3(中国 (略) 、 (略) 、中国 (略) )、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提供1. 诚信承诺函,自拟模板,加盖公章。2. 报名方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供应商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网址:http://**-query-homepage.html,如查询结果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报名方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或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报名方被 (略) 生态环境局社会化监测单位名录数据库,且满足《 (略) 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件要求(提供 (略) 生态环境局社会化监测单位名录数据库证明材料)

6、报名方需在重庆区域建立有实验室(提供重庆区域建立有实验室的证明材料)

7、报名方未出现过监测作假、数据串改等被主管部门通报现象(提供承诺书)

8、报名方近五年(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污染物监测(需要包括有组织工业源废气)项目,其中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报名方在册环境监测人员不得低于30人且高级工程师3人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报名方中选时至少具有2名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在册取样人员,中选后2个月内配齐6名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在册取样人员,以满足两江工厂监测需求(1、提供2名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在册取样人员,社保证明,登高证扫描件;2、提供6名高处作业人员承诺书)

四、报名联系人

名 称:重庆 (略)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邮 箱:*@*ttp://**

五、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http://**:3000

报名材料:资质证明材料上传到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

请务必在寻源时间内按本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重要!)

注:首次注册的供应商请点击右上角”非生产寻源注册”

如需下载附件或报名项目,请前往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http://**
,重庆, (略)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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