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战训质效提升系统项目需求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某部战训质效提升系统项目需求公示

某部战训质效提升系统项目需求公示

(2023-JHHDJF-W1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部战训质效提升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HHDJF-W1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技术指标要求

1

战训质效提升系统

1

详见附件

说明

1.主要任务是完成“战训质效提升系统”总体采购和建设,具体包括视景显示系统、VR设备、视景生成、座舱系统、虚拟仪表系统、飞控系统、操纵系统、教控系统及回放评估系统。

2.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河南许昌需方指定地点交付。

3.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5.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6.最高限价:98.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四、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河南许昌需求方指定地点。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方式交货。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24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在*方活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包括 优先向*方提供例如人员驻场、关键核心设备备份等相关服务 。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产品日常使用及维护培训和售后服务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5.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 7*24 响应,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 72 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6.硬件是否回收: 否。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款合同总金额的65%,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剩余的5%。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至(五)条为固定条款,无须提出异议。

七、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26.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先生、姚先生

电 话:*,*

附件:1.技术参数

2.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河南,许昌

某部战训质效提升系统项目需求公示

(2023-JHHDJF-W1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部战训质效提升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HHDJF-W1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技术指标要求

1

战训质效提升系统

1

详见附件

说明

1.主要任务是完成“战训质效提升系统”总体采购和建设,具体包括视景显示系统、VR设备、视景生成、座舱系统、虚拟仪表系统、飞控系统、操纵系统、教控系统及回放评估系统。

2.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河南许昌需方指定地点交付。

3.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5.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6.最高限价:98.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四、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河南许昌需求方指定地点。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方式交货。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24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在*方活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包括 优先向*方提供例如人员驻场、关键核心设备备份等相关服务 。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产品日常使用及维护培训和售后服务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5.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 7*24 响应,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 72 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6.硬件是否回收: 否。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款合同总金额的65%,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剩余的5%。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至(五)条为固定条款,无须提出异议。

七、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26.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先生、姚先生

电 话:*,*

附件:1.技术参数

2.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河南,许昌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