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展厅设计及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展厅设计及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展厅设计及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妇联官网(http://**)→通知公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 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展厅设计及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及加工制作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3)提供供应商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8)提供关于本项目所有产品质保2年,如因质量问题2年内中标单位免费质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4日
方式: (略) 妇联官网http://**→通知公告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时00分。
地点: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四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因目前仍属于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故只允许每个投标单位的1名人员进入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配戴口罩,同时还须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登记、检查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等)。若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则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如因 (略) 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若开标当日, (略) 防疫部门有最新规定且高于上述标准,则以开 (略) 防疫部门的规定为准。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时00分。
地点: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四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供应商踏勘现场需根据采购人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护配合工作。
2、踏勘现场需提前联系现场负责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通城建设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永振
电话:*
磋商文件-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展厅设计及制作项目.docx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展厅设计及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妇联官网(http://**)→通知公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 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展厅设计及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及加工制作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3)提供供应商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8)提供关于本项目所有产品质保2年,如因质量问题2年内中标单位免费质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4日
方式: (略) 妇联官网http://**→通知公告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时00分。
地点: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四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因目前仍属于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故只允许每个投标单位的1名人员进入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配戴口罩,同时还须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登记、检查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等)。若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则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如因 (略) 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若开标当日, (略) 防疫部门有最新规定且高于上述标准,则以开 (略) 防疫部门的规定为准。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时00分。
地点: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四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供应商踏勘现场需根据采购人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护配合工作。
2、踏勘现场需提前联系现场负责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通城建设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永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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