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综合网管系统推广应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某部综合网管系统推广应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某部综合网管系统推广应用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综合网管系统推广应用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综合网管系统推广应用
二、项目编号:
三、需求概况
该项目主要是在 (略) 研制的某专用综合网管系统的基础上,对软件功能复用与升级改造,并对相应硬件进行扩容。
四、单一来源理由
综合网管系统推广应用项目是在我部现有综合网管系统基础上的升级改造项目,现有的综合网管是由 (略) 开发建设,综合考虑系统延续性、互联互通要求和采购建设周期等因素影响,为充分利用既有建设成果,降低再投资规模和开发风险,保证系统平滑演进,继续选用原承建单位 (略) 承建本项目。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
(略)
六、预算金额:4550.00万元
七、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带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我部提出意见。
(一)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表人)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等的相关内容承诺书;
8.近3年承建过多网系骨干级综合网管系统项目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验收报告等);
9.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需要含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二)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需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编制目录,标注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材料需打印或用黑色、蓝色墨水填写;
3.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4.供应商需向联系人正式书面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5.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专人递送,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九、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
时间: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时限
2023年9月5日17: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地点
(略) (详细地址电话联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10-*/*
某部综合网管系统推广应用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综合网管系统推广应用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综合网管系统推广应用
二、项目编号:
三、需求概况
该项目主要是在 (略) 研制的某专用综合网管系统的基础上,对软件功能复用与升级改造,并对相应硬件进行扩容。
四、单一来源理由
综合网管系统推广应用项目是在我部现有综合网管系统基础上的升级改造项目,现有的综合网管是由 (略) 开发建设,综合考虑系统延续性、互联互通要求和采购建设周期等因素影响,为充分利用既有建设成果,降低再投资规模和开发风险,保证系统平滑演进,继续选用原承建单位 (略) 承建本项目。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
(略)
六、预算金额:4550.00万元
七、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带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我部提出意见。
(一)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表人)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等的相关内容承诺书;
8.近3年承建过多网系骨干级综合网管系统项目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验收报告等);
9.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需要含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二)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需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编制目录,标注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材料需打印或用黑色、蓝色墨水填写;
3.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4.供应商需向联系人正式书面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5.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专人递送,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九、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
时间: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时限
2023年9月5日17: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地点
(略) (详细地址电话联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1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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