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姐镇中和村垃圾清运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刘三姐镇中和村垃圾清运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刘三姐镇中和村垃圾清运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 (略) (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6楼现场报名方式获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23-J1-00018-SZQL
2.项目名称: 刘三姐镇中和村垃圾清运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48.5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 48.5万元
6.采购需求: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货物类: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1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责任期结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5日(上午08:30至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收到采购单位或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竞标单位在深圳 (略) (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6楼现场报名竞标,逾期报名无效。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25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09月05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深圳 (略) (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6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2.地点:深圳 (略) (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6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s:///);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宜州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 (略) 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378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方式: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 (略)
地 址: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6楼
联系方式:0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玲 电 话: 0778-*
采购人: (略) 宜州区乡村振兴局
代理机构:深圳 (略)
2023年08月31日
项目概况:
刘三姐镇中和村垃圾清运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 (略) (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6楼现场报名方式获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23-J1-00018-SZQL
2.项目名称: 刘三姐镇中和村垃圾清运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48.5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 48.5万元
6.采购需求: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货物类: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1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责任期结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5日(上午08:30至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收到采购单位或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竞标单位在深圳 (略) (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6楼现场报名竞标,逾期报名无效。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25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09月05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深圳 (略) (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6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2.地点:深圳 (略) (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6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s:///);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宜州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 (略) 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378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方式: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 (略)
地 址: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6楼
联系方式:0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玲 电 话: 0778-*
采购人: (略) 宜州区乡村振兴局
代理机构:深圳 (略)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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