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看守所迁建配套技术建设项目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子系统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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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看守所迁建配套技术建设项目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子系统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看守所迁建配套技术建设项目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子系统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来源:本站一、采购条件

(略) 看守所迁建配套技术建设项目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子系统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 (略) 看守所委托河南 (略) 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 (略) 看守所迁建配套技术建设项目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子系统项目

采购编号:YXXM-2023-00298

2.2 项目概况: (略) 看守所迁建配套技术建设项目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子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3 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试运行;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质量保修期(运维服务期):硬件12个月,系统36个月;

2.6 采购预算:*.60元,最高限价*.60元。

2.7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三、供应商资格

3.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

(二)**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单位**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和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若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单一来源响应将被否决;(“信用中国”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 (略) ( (略) 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03房间)。

4.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日15时30分。

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河南 (略) 会议室( (略) 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磋商时间:2023年9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6.2 磋商地点:河南 (略) 16楼开标室(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楼)。

七、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 (略) 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看守所

联系人:李轩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 (略) 金水区纬五路55号

监督人: (略) 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方式:037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刘旭、高晓爽、赵璐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 (略) 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1903

电子信箱:*@*26.com

**日


河南省看守所迁建配套技术建设项目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子系统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来源:本站一、采购条件

(略) 看守所迁建配套技术建设项目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子系统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 (略) 看守所委托河南 (略) 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 (略) 看守所迁建配套技术建设项目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子系统项目

采购编号:YXXM-2023-00298

2.2 项目概况: (略) 看守所迁建配套技术建设项目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子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3 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试运行;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质量保修期(运维服务期):硬件12个月,系统36个月;

2.6 采购预算:*.60元,最高限价*.60元。

2.7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三、供应商资格

3.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

(二)**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单位**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和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若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单一来源响应将被否决;(“信用中国”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 (略) ( (略) 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03房间)。

4.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日15时30分。

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河南 (略) 会议室( (略) 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磋商时间:2023年9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6.2 磋商地点:河南 (略) 16楼开标室(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楼)。

七、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 (略) 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看守所

联系人:李轩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 (略) 金水区纬五路55号

监督人: (略) 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方式:037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刘旭、高晓爽、赵璐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 (略) 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1903

电子信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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