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各科室及有关人员:
(略) 科技厅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第二批)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及安排如下:
一、计划类别
(略)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保证项目申报及执行期内在职。
(二)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变更。
(三)限项要求。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 (略) 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2024年定向委托项目、202 (略)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一批)项目以及本次申报的重点创新链项目。
(四)诚信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三、申报程序
通过“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项目的申报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
2023年9月4日9:00至2023年10月8日17:00
伦理审查批件集中办理时间:
2023年9月26日9:00至2023年9月27日17:00
(二)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 (略) 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三)项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并经逐级审核后,生成电子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四)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其它事项
1.重点产业创新链下设若干创新点。原则上重点产业创新链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50-100万元。
2.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
3.本次受理的项目类别,承担单位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填报系统时请填“是”)。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松岩、武敏(项目)/王卓(伦理)
联系方式:2101(项目)、2610(伦理)
附件1 产业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伦理审批件
科研处
2023年9月4日
各科室及有关人员:
(略) 科技厅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第二批)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及安排如下:
一、计划类别
(略)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保证项目申报及执行期内在职。
(二)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变更。
(三)限项要求。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 (略) 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2024年定向委托项目、202 (略)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一批)项目以及本次申报的重点创新链项目。
(四)诚信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三、申报程序
通过“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项目的申报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
2023年9月4日9:00至2023年10月8日17:00
伦理审查批件集中办理时间:
2023年9月26日9:00至2023年9月27日17:00
(二)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 (略) 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三)项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并经逐级审核后,生成电子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四)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其它事项
1.重点产业创新链下设若干创新点。原则上重点产业创新链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50-100万元。
2.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
3.本次受理的项目类别,承担单位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填报系统时请填“是”)。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松岩、武敏(项目)/王卓(伦理)
联系方式:2101(项目)、2610(伦理)
附件1 产业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伦理审批件
科研处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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