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竞争性协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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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竞争性协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各潜在供应商应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略) 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GL2023S-X352-Z

2.项目名称: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之内,采用竞争性协商方式进行采购。

4.预算金额:46.6万元(23.3万元/年)

5.最高限价:46.6万元(23.3万元/年)

6.采购需求: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协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略) 财务室(电话:0771-*、*);

3.方式: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邮寄(传真或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请注明拟投标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

4.售价:竞争性协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协商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广西北 (略) (略) 白沙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厅(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截止时间后为协商小组与协商供应商协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 (略) 评标室(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参加协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协商。

五、开启

时间:**日9点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评标室(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协商保证金(人民币):4,600.00元。(必须足额交纳)

协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协商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协商保证金。(财务室电话:0771-*、*)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凯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网站(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地址: (略) 中柬路1号 

联系方式:粟工,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购买竞争性协商文件联系人:谭雯 联系电话:0771-* 传真:0771-*

保证金退付联系人:谭雯 联系电话: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康

电话:0771-*

项目概况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各潜在供应商应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略) 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GL2023S-X352-Z

2.项目名称: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之内,采用竞争性协商方式进行采购。

4.预算金额:46.6万元(23.3万元/年)

5.最高限价:46.6万元(23.3万元/年)

6.采购需求: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协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略) 财务室(电话:0771-*、*);

3.方式: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邮寄(传真或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请注明拟投标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

4.售价:竞争性协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协商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广西北 (略) (略) 白沙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厅(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截止时间后为协商小组与协商供应商协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 (略) 评标室(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参加协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协商。

五、开启

时间:**日9点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评标室(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协商保证金(人民币):4,600.00元。(必须足额交纳)

协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协商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协商保证金。(财务室电话:0771-*、*)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凯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网站(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地址: (略) 中柬路1号 

联系方式:粟工,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购买竞争性协商文件联系人:谭雯 联系电话:0771-* 传真:0771-*

保证金退付联系人:谭雯 联系电话: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康

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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